轻声问故乡:胡适的灵魂在何处安放?

“我一直认为,胡适的伟大之处,在于他思想上的领先,在于一种天生良好的触觉与真正的世界视野的结合。这样的方式,决定了胡适对万事万物有一种最本真也最符合规律的看法。正是那种最清明的本质,决定了胡适的人生走向,也决定了他的生命轨迹。”

轻声问故乡:胡适的灵魂在何处安放?

对于胡适,我一直有很大的兴趣。在这个人的身上,隐藏着很多值得大力推崇的东西,譬如清明而理性、中庸而平和。他的人格本身,就是东西方文化的集大成者。而这样的人竟然出于徽州,竟是从这样狭小闭塞的小山村中走出去的。

每次到上庄,我都会想,究竟是什么力量和缘分使得胡适成为这样的一代宗师呢?他理性、内敛、宽容、温文尔雅,饱读诗书、满腹经纶,但同时他又有着最清明的思想和追求,有着最浪漫的方式。

他一辈子看似平和,却异常执着;在最大的追求上一直郁郁寡欢,满腔无奈。他倡导的清明、民主、知性在这个国家中发展得非常艰难。

就个人来说,他是那样的富有魅力,尤其是深得知识女性的仰慕,但同时,他又有一个裹小脚的旧式太太,而且他自认为很完美。他拒绝了无数倾慕和爱意,但偶尔失足。

轻声问故乡:胡适的灵魂在何处安放?

在他的一生中,他看起来总是那样平静,似乎人生任何的波澜对他来说都是细小的涟漪,一切矛盾都在他的思想和操守中轻而易举地融化。但所有的一切就那么风平浪静吗?他的内心真的有如此强大的力量吗?

毕竟,一个最伟大的人,也有着最基本的欲望和要求,有着难以平衡和割舍的牵挂。而这个人,是怎样达到这种表面的平衡呢?

胡适是怎样的一个人呢?这似乎一直存在着争议,不仅仅是官方评价,即使在民间、在学术界,也存在着很大的争议。

相比较而言,争议最小的,算是胡适的做人了,“胡适大名垂宇宙,小脚太太亦随之”,这是林语堂对胡适婚姻的精辟戏说。

一个普遍的看法是,胡适一开始只是一个传统的书生,有着惊人的勇气,敢为天下先,而后才成为一个有着“浩然之气”的大儒,成为一个睿智的长者。

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一些美德,尤其是儒学,在胡适的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胡适可以说是既“成功”又“成仁”的典范。

“成功”,指的是知识分子对于事业的追求;而“成仁”,则是内心和人格的自我完善。从传统的意义上来说,胡适的一生完全符合儒家的人格模式,他的思想和行为体现着中华民族清醒冷静而又温情脉脉的中庸心理:“克己复礼、不狂暴、不玄想、善领悟、重经验、好历史、以服务于现实生活的和谐稳定为目标、珍视人际、讲求关系、反对冒进、轻视创新……”

这种人格的最终形成不单单是个人自我修炼的结果,更多的是传统巨大力量的影响,是那种无形中存在的巨大传统力量,将一个内心敏感、带有叛逆性的徽州乡下青年最终变成了一个带有完全中国人格的“大儒”。

轻声问故乡:胡适的灵魂在何处安放?

胡适的人生轨迹以及他性格的形成原因,一直是我感兴趣的。也正因如此,我对上庄那块地方充满热情。我以为,胡适相对完美人格的形成当然有很多原因,但不可否认的一点是,胡适内心当中最本质的东西,与徽州有关,与他的成长经历有关。

胡适的童年是在绩溪上庄度过的。在上庄,仍存有胡适曾经居住的老屋,洁净、简陋,算不上富丽堂皇,看得出,当年胡适的家境一般。

对于上庄,胡适一直怀有很深的感情。20世纪60年代初,漂泊了近半个世纪的胡适,仍常常念叨自己的家乡,在那本《胡适口述自传》中,第一章的标题就是《故乡和家庭》,接下来的第一句就是——我是安徽徽州人。

在书中,胡适描述了很多关于家乡的事情,对于徽州的山山水水,这位儒雅的徽州人总是无法割舍。而在胡适早些时候亲自撰写的《四十自述》中,胡适更是像一个文学青年一样,几乎是在用小说的手法描述着他的童年往事,生动活泼,记忆犹新。

胡适1891年12月17日出生在上海。胡适的母亲是胡适父亲(胡传,又名胡铁花)的第三任妻子,双方年龄相差30多岁。胡适出生两个月后,由于他父亲赴台湾省上任,胡适便随母亲迁居到台湾。

不久,《马关条约》签订,台湾被割让给日本。胡适父亲在回家途中于福建病故。3岁多一点的胡适跟母亲辗转回到了老家绩溪上庄,直至胡适14岁时离开,胡适在上庄一共待了9年多。

胡适在上庄的这一段时间是相对平静、充满乐趣的。在玩耍的同时,胡适系统地跟着塾师习诵了《孝经》、《小学》、“四书”、“五经”,还阅读了《三国》《水浒》《七剑十三侠》《红楼梦》《儒林外史》《聊斋》《夜雨秋灯录》等古代小说,到11岁时,胡适已经开始阅读《资治通鉴》这样的书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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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经历,使得胡适特别早慧,他写道:“所以我到14岁来上海开始作古文时,就能作出很像样的文字了。”

胡适的父亲胡传死时,胡适母亲仅仅23岁。当年胡适的母亲自己做主嫁给胡传做续弦,在上庄,很是引起了一番议论。等她回到上庄时,已是物是人非,既是寡妇,又是当家的后母,处境非常艰难。但胡适的母亲有着徽州女子的典型性格,她自尊、识大体、顾大局、忍辱负重。她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聪明懂事的胡适身上,她一直盼望着胡适读书成名,甚至叮嘱他每天要拜孔夫子。

胡适很小就感到了生活的压力,感到前途的压力、岁月的艰难。聪明而懂事的胡适每晚放学总要对孔夫子像作一个揖,也许对于胡适来说,最初的偶像就是这个终身相伴的老者。

就这样,胡适的母亲以她的坚韧和得体影响着少年胡适,也使胡适养成了平和、善良以及清明的性格,非常懂事,非常能体谅人,也能够自我牺牲。胡适写道:“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正是这种善良而顺从的个性,以及对母亲强烈的感恩心态,使得胡适即使在留学荣光之时,仍遵从母亲的意见,迎娶了附近江村的小脚女子江冬秀。

绩溪上庄所倚的,是一道很高的山峦,那道山峦背后,就是旌德江村。当年,胡适就是从这里步行约20里,去江村迎娶了小脚女子江冬秀。

胡适与江冬秀的结合是典型的包办婚姻。胡适13岁那年随母亲到姑婆家走亲戚,正好与江冬秀的母亲相遇。江母见胡适眉清目秀、异常聪明,就提议结为秦晋之好。胡适的母亲起先没答应,这当中主要的原因是江冬秀(1890年生)长胡适一岁,又属虎;同时双方的家境也不相配。

但不久,胡适的本家叔叔,也即江冬秀的老师为此多次游说,并且进行了八字测算,发现二人很契合。于是在1904年,胡适、江冬秀由双方母亲做主缔结了婚约。这时候胡适只是一个懵懂少年,又没有经过什么世面,当然也顾不得表达什么意见,一切都是母命难违;或者一切都由母亲做主,也懒得理会了。

一直到1917年胡适从美国专程回绩溪奉命成婚前,胡适都没有见过江冬秀。对于此桩婚姻,胡适到美国后,也曾一度想悔婚,但他挡不住母亲的坚持。

可以这样说,胡适并不是一个情商很低的人,甚至可以说,他一直敏感多情。在美国时,胡适就有一个美国女友韦莲司,双方的交往也达到了情浓意切的程度,但因为家中有订婚的妻子,胡适还是做出了痛苦的选择。与此同时,另外一个留洋女子也颇得胡适的好感,那就是才女陈衡哲。陈衡哲当时在美国潘萨大学读书,专攻欧洲历史。还是因为这样的背景,这段堪称绝配的爱情最终成了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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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坚守包办婚姻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母亲,出于孝道。因为胡适一直很善良,在对待母亲的意见时,他甚至可以说相当懦弱。并且,胡适甚至有某种程度的恋母情结,他对母亲十分尊敬,而又深感母恩无以回报,只好认可母亲包办的婚事,因为这是对母亲恩情最好的报答。

胡适在给其美国女友韦莲司的书信与日记中,就曾讨论过“容忍迁就”与“各行其是”的问题,“在家庭关系上,我站在东方人的一边,这主要是因为我有一个非常非常好的母亲,她对我的深恩是无从报答的。我长时间离开她,已经使我深感愧疚,我再不能硬着心肠来违背她”。

而母爱让他觉得负重太多,这是一种“近乎基督教的原罪,这个罪是无论如何都赎不清的,和江冬秀结婚,只是赎罪于万一罢了”。除了长期受儒学“忠孝节义”的思想影响以外,还有“诚信”——对于胡适来说,既然母亲已经订下婚约,就应该信守承诺。

当胡适的家乡谣传胡适已在美另娶时,胡母在给胡适的信中要求澄清,胡适于1915年10月3日写了一封8页的长信,力辩谣言之无稽,其中说道:“儿久已认江氏之婚约为不可毁,为不必毁,为不当毁。儿久已自认为已聘未婚之人。儿久已认冬秀为儿未婚之妻……”胡适在“不可毁”“不必毁”“不当毁”的旁边密圈加点,以示其诚,由此可见他信守之意是何等坚定。

就这样,1917年,胡适专门从美国赶回到绩溪上庄,在那间简陋的屋子里,与江村女子江冬秀完婚。

我不知道胡适在新婚之夜见到江冬秀的感受,但可以推断的一点是,当胡适见到还算是眉清目秀的江冬秀,不禁会为自己感到庆幸吧!

婚后,在短暂的生活中,胡适从江冬秀的身上,看到了母亲的影子,这使得他有了不少安慰。

不久,胡适回到北京,留下江冬秀独自照看生病的母亲。直到1918年,江冬秀才离开上庄,去了北京。

这对新婚夫妇的生活一开始当然是不和谐的,但精明的江冬秀很快就摸清了胡适的弱点,这位大学教授就是要面子,要虚荣。几个来回的争夺之后,书生胡适很快就有了自己的应对措施,而聪明的江冬秀也相应调整了策略。于是,这个家庭最起码在场面上看起来是和谐而幸福了。一对男女,只要在一起生活了,彼此之间,很快就会水乳交融。这交融,不仅仅是生理上的,还有着不分彼此的亲情。

江冬秀是位典型的徽州女人,勤劳、宽容、坚韧,会生活。她会做胡适最爱吃的徽州一品锅和徽州面饼。除此之外,江冬秀还可以在很多事情上显示出泼辣的男儿气,给文弱的胡适以精神上的支撑。

胡适很快就接纳和适应了江冬秀,甚至表现出某种依赖。在胡适看来,江冬秀对生活的理解更直接,也更切实可行,而且在大是大非上绝不糊涂,有着非常好的“大局观”。对江冬秀,胡适变得“久而敬之”。胡适自己解释这句话时说:“久而敬之这句话也可以做夫妇相处的格言。所谓敬,就是尊重,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尊重对方的人格。要能做到尊重对方的人格,才有永久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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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江冬秀,胡适越是到晚年越有溢美之词。胡适说她“不迷信、不看相、不算命、不祭祖先。她的不迷信在一般留学生之上”。在双方相处当中,江冬秀反对胡适走仕途以及不给功名压力的态度尤其让胡适赞赏。

胡适一直受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在回国之初就反复表明远离政治、不做官的态度。这对一个徽州人来说,尤其难得。同样,江冬秀对仕途也很厌恶。

胡适1938年任驻美国大使后,曾在信中表明态度:“现在我出来做事心里常常感到惭愧,对不住你。你总劝我不要走上政治路上去,这是你帮助我。若是不明大体的女人一定巴望男人做大官。你跟我20年,从来不作这样想。”还曾说:“我只能郑重向你再发一愿:至迟到战争完结时,我一定回到我的学术生活去。”

作为一个旧式女子,江冬秀能有迥异于世俗的胸襟见识,十分难得。她在给胡适的信中说:“再不要走错了路,把你前半生的苦功放到冰泡里去了,把你的人格、思想,毁在这个年头上。”

当然,江冬秀的不劝勉胡适做官主要是从家庭的安全和稳定考虑,因为当时中国社会动荡,政治风险莫测。以女人的直觉,她当然不愿意自己的丈夫去蹚这浑水。也许跟所有文化水平不高的妇女一样,江冬秀所要的,只是一个丈夫,至于其他的,都是可有可无的。但正是因为这点,胡适对江冬秀由衷地敬重。

胡适与江冬秀就这样成为一对典型的生活夫妇。也可能正是从江冬秀这里,胡适找到了港湾的感觉,让他安全而亲切。这样的婚姻,可能缺少的是爱情,但有的却是默契和亲情,而且相濡以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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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很多共同生活的人来说,爱情可以说是一种奢侈品。胡适的修养和性格决定了他会容纳很多人,如果不是江冬秀,换上另外一个人,他同样也可以与她快乐地生活,白头偕老。

胡适曾经写过一首小诗《回家》,描写了他对上庄的美好感受:“疏疏落落的几声雁鸣,在耳的九曲弯道中,扰乱了我做梦的次序。或者,是月先坠入小溪,然后小溪流出故乡。或者,是小溪先流出故乡,然后月才坠入小溪。”

我想,不论胡适的名声传播有多远,或许他将穿越历史纵深,横跨若干时代,但他疲惫的灵魂,终将回归自己的故乡。

赵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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