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词典:阿Q精神
《阿Q正传》是鲁迅创作的中篇小说,创作于1921年12月,最初发表于北京《晨报副刊》,后收入小说集《呐喊》。 该小说共分九章,以辛亥革命前后的中国农村为背景,描写了未庄流浪雇农阿Q,虽然干起活来“真能做”,但却一无所有,甚至连名姓都被人遗忘的故事。 该小说批判了当时中国社会的封建,保守,庸俗,腐败等社会特点,有力地揭示了当时人民的生活场景和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病态的精神面貌。
小说主人公阿Q,一贫如洗,无家无业,甚至连名字也没有,住在未庄的土谷祠,只给人家做短工,平日只要吃饱了肚子,有几文钱,便神气活现地喝酒赌博,调笑打闹,生活满足得很。后来在他“中兴”之后,更是满足、神气非常“满把是银的和铜的,在柜台上一扔说:“现钱打酒来”。
阿Q不仅在生活上十分满足和得意;在精神上,也有其满足和沾沾自喜之处。阿Q得意于自己“先前阔”,或者“我的儿子会阔多啦”,加以他“进了几回城”,自恃“见识高”,便更自负。他讥笑未庄人是“多么可笑的乡下人”,竟不知城里的煎鱼和条凳,打麻将的手艺也远不及城里人。
然而一面又鄙薄城里人,城里人把长凳叫条凳,煎鱼不用葱叶而用葱丝,他认为“这是错的,可笑。”这样,阿Q又在精神上获得了满足。在这种卑琐陋劣的生活方式下,阿Q处于可怜的境地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生活下去。
他身上最明显的旧中国的国民劣根性便是精神胜利法和奴隶根性。
自尊自大:阿Q本身是个非常卑微而且贫贱的人物,但是他却不把其他人放在眼里,甚至是家乡有钱有势的赵太爷,他也认为,“我的儿子将来比较阔的多”。而且因为去过城里,甚至连城里人也看不起,拿别人的缺陷肆意嘲笑,然后引起为荣。 自轻自贱:阿Q能够自己贬低自己,而且在自轻自贱了之后,还能够认为这种轻贱使自己的“地位”更加上上。比如,在被人揪住辫子往墙上撞头的时候,阿Q就自己说自己是“虫豸”,将自己贬低为“虫豸”希望别人放了自己。并且在轻贱自己为“虫豸”之后,又犯了自尊自大的毛病,认为自己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所谓的“第一个”就是无上的荣耀,于是阿Q又在精神上胜利了。 自欺欺人:自欺欺人是阿Q常常用于安慰自己的表现,以让自己能够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比如被别人打,他可以想象成自己被“儿子”打了,认为整个世界不像样,没了伦理,于是又按照自己的意愿转败为胜,心满意足。
欺软怕硬:阿Q本身就是非常卑贱的小人物,身体瘦弱、口才也木讷,不论打架还是骂人都不是别人的对手。于是阿Q在于是发生冲突的时候,就是先估量对手的力量,专门捡软柿子捏,木讷的便骂,力气小的他便打,如果遇到打不过也骂不了的,就说“君子动口不动手”。这种典型的欺软怕硬的行为,也是阿Q精神胜利法的具体表现。
“阿Q精神”简单的说就是一种自我安慰的精神,学者概括为:就是阿Q的自嘲、自解,自我陶醉等种种表现。简言之,是使用精神胜利法进行自我安慰,或者即刻忘却。
简言之,是在失败与屈辱面前,不敢正视现实,而使用虚假的胜利来在精神上实行自我安慰,自我麻醉,或者即刻忘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