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大资本家,在民间经营着“社会主义”事业!
作者:朱宗震
被我们的许多著作称为“大资本家“的人,他们是大资本家吗?他们是在民间经营着“社会主义”事业的人!
真正继承传统伦理而来的是近代商人,他们的伦理是对社会承担责任,而不是为自己积累财富
我们现在认识到,商业上“诚信”原则的重要。由于缺乏诚信,中国经济上的交易成本很高,走了一些弯路。于是,有些人就把“诚信”原则,作为传统的儒商原则,用现代的经济伦理觉悟,去倒推历史。其实,真正继承传统伦理而来的是近代商人,他们的伦理是对社会承担责任,而不是为自己积累财富。诚信原则,对于他们当然是必不可少的,但并不是第一位的原则。我们来听听他们的心声。
张謇(1853-1926)
张謇是上世纪初中国最大的民营企业集团大生集团的创办人,典型的“儒商”。听听他的创业目的和财富走向:
年三四十以后,即愤中国之不振,四十后中东事(指甲午中日战争)已,益愤而叹国人之无常识也。由教育之不革新,政府谋新矣而不当,欲自为之而无力,反复推究,当自兴实业始。然兴实业则必与富人为缘,而适违素守,又反复推究,乃决定捐弃所恃,舍身喂虎,认定吾为中国大计而贬,不以个人私利而贬,庶原可达而守不丧。自计既决,遂无反顾。……须知张謇若不为地方自治,不为教育慈善公益,即专制朝廷之高位重禄,且不足动我,而顾腐心下气为人牛马耶?又须知二十余年自己所得之公费红奖,大都用于教育慈善公益,有表可按,未一累股东,而慷他人之慨也。(“大生纱厂股东会宣言书”,《张謇全集》第3卷,第116-117页)
要知人在一方,事业在一方,则其地之实业、教育、慈善皆吾责也。如是乃合共和之民。(“垦牧手牒”,《张謇全集》第3卷,第474页)
张謇创业的目的,是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这就与资本家划清了界线。他没有为自己发财,如果为自己发财,降格为一个普通的商人,不符合一向保持的儒生以天下为己任的操守。张謇经商发的财,都捐献到教育和社会公益事业上了。他创办了通州师范学校,兴办了农科大学、医学专门、女师范、图书馆、蚕桑讲习所等教育机构,还创办了医院、残废院、栖流所等慈善事业,创办了气象台、博物苑等公益事业。20余年,张謇为了教育、慈善、公益事业,用去250余万银元,为了这些事业,个人负债60余万银元。他把南通建设成了一个现代的城市。他做到了“原可达而守不丧”,也就达到了为国家社会的目的,而又没有改变自己的操守。他作为企业经理人,对于只以赢利为目的的投资人来说,他为他们获得利润,只是为他们作“牛马”。
范旭东:“以能服务社会为最大光荣”
范旭东(1884-1945)
范旭东是中国近代化学工业集团永久黄集团的创办人,是近代中国化学工业的奠基人。他为企业制订了信条:
本团体信条:
(一)我们在原则上绝对地相信科学。
(二)我们在事业上积极地发展实业。
(三)我们在行动上宁愿牺牲个人,顾全团体。
(四)我们在精神上以能服务社会为最大光荣。
在“信条”制订之后,在范旭东创办的杂志《海王》上,发表的未署名文章“发展工业之最低限度的努力”一文中解释说:
在别的国家办工业,也许有利可图,而独在今日的中国办工业,只能以民族国家的利益为前提。个人的利益,似乎还谈不到,即令要谈,也应该放在次而又次的地位。因为不如此,便办不通,而且也不是目前中国的需要,所谓“以能服务社会为最大光荣”,就在这点。(《海王》, 1935年1月10日)
永久黄集团骨干李烛尘也对此解释说:
本团体素以服务社会为信条,吾人应使本团体一切事业皆社会化,换言之,即事业为大众谋福利,为大众所共有,方可立于不败之地。此为本团体将来应走之路线。(《海王》,1948年10月30日)
范旭东在一生中,创办了久大盐业公司、永利化学工业公司、黄海化学工业研究社。这在当时的中国,是一个高科技的事业,克服了多少艰难困苦,才获得了成功。著名的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侯德榜制碱法,就是在他的支持下完成的。然而,他本人终生是一个穷书生,依靠微薄的工资度日,于抗日战争胜利后不久去世。侯德榜在纪念范旭东的会上说:
先生当公司总经理三十余年,出门不置汽车,家居不营大厦,一生全部精神,集中于其事业,其艰苦卓绝,稍知范先生为人者,胥能道之……范先生死后,有某机关人以为范先生创立偌大事业,必留有许多遗产,来相询问。殊不知先生生前两女公子赴美留学之学费,已苦无法筹措。家族之生计,侄辈之教育,俱发生困难。(侯德榜:“追悼范旭东先生”,《化工先导范旭东》第179—180页)
卢作孚:一个没有钱的大亨
卢作孚(1893-1952)
卢作孚是中国最大的民营轮船公司民生轮船公司及民生集团的创办人,他的股份只有公司股份的两千分之一。民生公司是什么性质的企业?请听他在1933年所说:
现在有一桩最要紧的事情,就是请大家绝对不要误解,就是说恐怕民生公司将来不免沦为资本主义事业一途。……在民生公司不是只图资本家发财的,他的经济立场,可以说是站在整个的社会上面的,纯全是一桩社会事业。现在本公司投资最多的股东,也不过五万元,像这五万元的数目,在四川,在中国,又岂少矣哉!尤其是在现代的资本主义事业当中去比较起来,简直是微乎其微了,然则民生公司之不能走入资本主义事业途上去,已昭然若揭矣。(“在民生公司八周年纪念大会上的开会词”,《卢作孚文集》第256—257页)
再听听他的经济体制主张:
私人资本应被鼓励集中在产业上,但依照国父节制资本的遗教,应防止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上。若干产业随国家的要求不断地发展,私人资本亦将随着不断地发展,其结果终会造成若干资本家。此则应从加重财产所得税和遗产税的税率上予以限制,或奖励其以财产捐作教育事业、科学研究事业或社会救济事业之用,以减低其财产的累积,不能从投资上予以限制。如果私人利益始终与国家利益要求相反,国家的利益就是他的损失,纵令私人资本已受限制,只要其尚存在,终将为国家害。不如改变私人的企图,使他不为个人而为公众,使他贡献个人所有于所努力的事业上。贡献事业于国家的需要上,他即以资金贡献于国家,此亦全靠国家有经济建设的计划。(《论中国战后建设》(1946年2月15日),《卢作孚文集》第603—625页)
他作为中国最有才华的企业家,把重庆郊区的北碚,一个穷乡僻壤,建设成了全国闻名的现代城镇,在抗日战争期间,成为科学研究和大学的内迁基地。他的民生轮船公司,击败了外商公司的竞争,成为长江中上游的主要运输公司,支持了抗日战争初期沿海工业向内地的大转移。他同样一生清贫。有人评价他:“卢作孚是一个没有受过正规学校教育的学者,一个没有现代个人享受要求的现代企业家,一个没有钱的大亨。”(转引自凌耀伦:“卢作孚文集·前言”第15页)
陈嘉庚:“捐资一道,窃谓莫善于教育”
陈嘉庚(1874-1961)
陈嘉庚是近代中国一位华侨大资本家,在他的鼎盛时期,拥有相当于现在数亿元人民币的资产。他是南洋的橡胶大王。但他把经商得来的财富,用来创办集美学校和厦门大学。那些投资都是不求回报的捐款。他在1934年写的“畏惧失败才是可耻”一文中说:
余办学之动机,盖发自民国成立后。念欲尽国民一份子之天职,以一平凡侨商,自审除多少资财外,绝无何项才能可以牺牲。而捐资一道,窃谓莫善于教育,复以平昔服膺社会主义,欲为公众服务,亦以办学为宜。 (《厦大周刊》第十三卷第十九期第7页)
抗日战争胜利后,他全力恢复集美学校,他说:
余自创办厦大后,社会顾爱诸君,有奖余为毁家兴学者。其时余颇腹非其言,因余尚有许多资产,不图今日竟成事实。余住宅被日寇焚炸,仅存颓垣残壁而已。集美校舍被炮击轰炸,损失惨重。复员于今三年余,费款于集美学校共三十余万,修理与学费各半。至倒塌数座校舍尚乏力重建。若重建住宅,所需不过二万余元,虽可办到,第念校舍未复,若先建住宅,难免违背先忧后乐之训耳。(“明是非辨真伪——在福建会馆与怡和轩欢送会演讲”,1949年4月28日,《陈嘉庚言论集》第75—77页)
他经商得来的资产,没有作为遗产留给子孙,终生过着简朴的生活。
以上被我们的许多著作称为“大资本家“的人,他们是大资本家吗?他们是在民间经营着“社会主义”事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