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式悖论:反对个人腐败,维护集团特权
苏联官方的意识形态是共产主义、集体主义,因此反对干部个人腐败。但同时,国家制度却极力保护统治集团的既得利益和各种特权。这套制度无时不刻地诱发人的私欲,导致人性与党性互相煎熬。这就是苏联式悖论。
一般说来,政权初建,气象一新,必有一段励精图治,腐败现象会相对较轻。但事实却并非如此,早在列宁时代,苏联(俄)的腐败问题就已相当严重。
1921年苏联实行“新经济政策”,重新恢复商品货币关系,腐败的规模亦随之迅速扩张。据契卡—国家政治保卫总局档案披露的绝密资料,1921年共判处贪污贿赂罪69641件,职务犯罪32177件; 1922年共判处贪污贿赂32587件,职务犯罪14887件。
早在1920年俄共九大上,许多党代表就曾愤怒指责党内的严重腐败“无论对于谁都不是个秘密”,“中央和地方的‘共产党员’允许自己那样的奢侈,他们的行为丝毫不比老牌的资产阶级逊色,工人和农民对他们敢怒不敢言。”
这些腐败的种类主要包括:公车腐败、住房腐败、饮食腐败、医疗腐败、贪污受贿、权钱交易、盗用公款。
据1925年11月30日苏共召开的一次针对合作社贪污公款问题的专门会议披露,农业合作社基层网中,其管理委员会成员的47.8%-71.2%,都参与了窃取盗用公款,腐败的普遍性可见一斑。
当然,最高当局也不是没有采取过防范腐败的措施。十月革命后,列宁就对领导干部的工资和待遇做了严格规定,要求一切公职人员的薪金“不得超过熟练工人的平均工资”。列宁率先示范,其作为国家最高领导人的工资是500旧卢布,而铁路员工的最高工资是510旧卢布。
1919年制定的35级工资表,党政领导人的工资大大低于工人的最高工资; 1922年改行17级工资制,同时“鉴于党的领导干部的物质状况非常不能令人满意”,苏共决定用党的经费来为15325位党的各级负责人改善工资待遇和物质保障; 同时又规定领导干部的实际工资,不得超过17级工资的1.5倍。
但问题在于:领导干部们很快就不靠工资生活了,在工资之外的其他方面,享受特殊待遇的领导干部们与群众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最典型者莫过于住房,1918年,列宁曾命令要求提供给“人民委员”的住宅,每个家庭成员不得超过1个房间,但讽刺的是,二号人物莫洛托夫同志却占有着整整一层楼。虽然,就房间数而言,莫洛托夫并没有越轨,只不过他们家的房间特别大,而家庭成员——女佣什么的又太多了。而普通群众呢,则绝大部分还两三代人一起住在用床单和窗帘隔开的一小块“住房公社”里。
1921年腐败之风大盛后,当局也曾采取过补救措施,从中央到地方成立了一大批与贪污受贿作斗争的机关。但效果却并不怎么样,因为按照苏维埃的法律文件,社会主义社会是不会产生犯罪和受贿的,这类罪行只会存在于旧的资本主义社会。所以,在整个反贪腐运动中,对犯罪者“运用阶级方法的理论”相当普遍,大量的贪污犯,仅仅因为他们是无产阶级出身,而在审判时被免予惩处。
在斯大林时代,这个官僚特权阶层主要享有如下特权:
(1)宅第权。凡是名胜地、风景区、海滨、避暑胜地,几乎全部被大小官员的别墅所占据。
(2)特供权。各级党政机关均有特设的内部商店、餐厅、冷库等供应网络,按照官职大小、地位高低享受特殊供应。
(3)特教权。凡是高级官员的子女,从幼儿园到大学均有培养他们的专门机构或保送人学的制度。
(4)特卫权。花在高级领导人身上的费用,用于他们的生活和私人住宅的服务人员、警卫人员,达到无法核算的程度。
(5)特支权。位居金字塔顶端的官员在国家银行有敞开户头,即户主可以不受限制随意提取款项的户头。
二号人物莫洛托夫后来说:“我现在无法准确说出给我多少工资,因为变了好几次。而且战后根据斯大林的倡议,采用了钱袋制。用这种封着的小包给军事和党的领导人送钱,很多的钱。当然,这是不完全正确的。数目不仅太大,而且过分。我对此不否认,因为没有权利提出任何反对意见。”
“钱袋”里给多少钱,给谁,完全由斯大林决定,当然,领取“信封”者须严格保密,否则会受到严厉的惩罚。至于斯大林为什么要这么做,格·阿·阿尔巴托夫在其《苏联政治内幕:知情者的见证》一书中说:我确信,这是斯大林故意采用的政策,目的在于收买党和苏维埃机关的上层,使其落入某种连环套之中。
最高领导人堕落如此,上行下效,整个干部集团的腐败之泛滥,可想而知。法国作家罗曼·罗兰1935年到莫斯科访问,惊讶地发现连“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也置身于深深的特权腐败之中,在金碧辉煌的别墅里,为高尔基服务者多达四五十人。
住房腐败是斯大林时代领导干部特权腐败的一个典型缩影。十月革命后,领导干部与普通群众一度都居住在集体主义的“住房公社”内。但到列宁时代晚期,领导干部们已开始利用特权,纷纷从“住房公社”里搬进独户住宅。
领导们的别墅成了专享的富贵之乡,而且,这一切花销都由国家负责。在斯大林时代,各级苏维埃政权的领导干部,都在相应级别的疗养区用国家的钱大造别墅。这些别墅,不但有花园,有马厩,有专门的温室栽种蔬菜和水果,还有台球室、游泳池、网球场、排球场、日光浴场,乃至专门看电影的放映间; 每栋“贵族别墅”内都有大量领国家工资的“服务人员”。
在这种苏联式悖论中,统治集团的既得利益和各种特权,成了他们的执政红利,也是斯大林与各级官员达成的政治交易:我用合法化的特权,交换你对我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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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是一种特权,是一种享受,
但是这种特权、这种享受不能超出集团内部容许的范围,否则就是篡越,大逆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