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代的社会观察:乡村是土豪劣绅的天下吗?
在中国二千年来的地方政府层级变迁过程中,县级政区是最稳定的一级基层政区。皇帝任命的地方官员到县级为止。但是,我们不能据此而认为县衙以下处于一种“权力真空”状态。
事实上,在县衙以下的乡村社会,实际存在着三个非正式的权力系统在运作:其一,是附属于县衙的职业化吏役群体。如清代州县吏役人数,大县逾千,小县亦多至数百名。其二,是里甲、保甲等乡级准政权组织中的乡约地保群体。这一群体每县亦有数十至数百人不等。其三,是由具有生员以上功名及退休官吏组成的乡绅群体。据张仲礼研究,19世纪前半期中国士绅总数巳达到100余万,平均每县有六七百名。
那么,县以下的三个非正式权力系统是如何相互交接和运作的呢?费孝通曾在《乡土重建》一书中,作过如下一番描述:首先,县衙门的命令通过衙门胥吏向下传达。这些命令很少是直接发到各家各户去的,多是把命令传给乡约地保。衙门吏胥虽直接代表统治者和人民接触,但其社会地位特别低,受人奚落和轻视。乡绅是不出面和衙门吏胥直接在政务上往来的。同样,乡约地保也是一个苦差,大多由平民百姓轮流担任。当乡约地保从衙门吏胥那里接到公事后,就得去请示乡绅。乡绅如果认为不能接受的话就退回去。因为违抗了命令,这时乡约地保就会被胥吏送入衙门。于是,乡绅乃以私人关系出面和地方官交涉,或通过关系到地方官的上司那里去交涉。交涉成了,县衙命令自动修改。乡约地保也就回乡。
在皇朝兴盛时期,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传统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交接关系,并确保了传统政治体制的正常运行。在官民之间的三个中介群体中,衙门吏役和乡约地保均是社会边缘人物,社会地位低下。但他们常能利用自身的职位作为赢利的工具。美国学者杜赞奇在研究20世纪前半期的华北乡村社会时,将这批人称之为“赢利型国家经纪”。与之相对,他将那些在地方上享有声望,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地方利益的乡绅称之为“保护型经纪”。
很显然,在中国传统社会基层权力结构中真正起着举足轻重作用的是后者,而非前者。绅权作为一种社会性权力,是法理权威和个人魅力权威的结合。绅士既与国家官僚体系休戚与共,而同时又与基层民众保持着密切联系,成为官与民之间的缓冲与中介。作为官系统的触角的延伸,绅士配合官府向人民征收赋税,维持地方治安;与此同时,作为基层民众的代言人,绅士在一定程度上又是地方利益的代表,有时甚至会与损害地方利益的官府发生冲突。正是绅士在官民之间上下沟通,并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关系,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传统国家与社会的整合。这是中国传统基层社会权力结构的基本构架。
在辛亥革命以后,在王朝政治体制和行政机构分崩解体的历史大背景下,位于旧秩序深层的基层社会权力结构有没有发生变化?若有,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这种变化对民国时期的中国乡村社会发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传统士绅的没落
“一谈到‘绅’,便联想到‘土豪劣绅’”。章开沅先生这句话于不经意间道出了民国以来“绅”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中国传统基层社会结构中最早发生近代裂变的,正是官民之间的中介群体“绅”。
作为社会恶势力之一,土豪劣绅自然历代皆有。但土豪劣绅凸显成为一个势力庞大的社会群体,却是民国时代特定历史环境下的畸形产物。
据有人考证,“土豪”一词最早出现于魏晋南北朝时期,指称那些“先世无闻”而有财有势的暴发户。而“劣绅”不过是与正绅相对的概念。清代在乡里勾结吏胥,包揽词讼,欺压百姓或聚众抗官的乡绅,即被指为“劣绅”。
民国时期,绅何以会发生群体性的裂变和劣化?要解答这个问题,有必要略为回顾20世纪初作为士绅群体所赖以存续的科举制度的废除和皇权崩溃以后地方绅权的变迁。
有研究者称,当1905年科举制度废除时,不仅革命派的报刊几不注意此事,改良派、保守派的反应也十分平静,既乏愤激者,也少欢呼者。当时的社会舆论大致接近于无声无息,仿佛废除的并非是一个延续了千余年且一直为士子身家性命所系的一个制度。一般的解释,认为废科举从倡议、改良到废除,已喧闹多年,人们已有了相当的心理准备。这种说法实际只看到了当时社会心态的一个层面。事实上,所谓废科举时的社会舆论,只可看作是当时少数上层士绅的心态反应。而恰恰是这批上层士绅并未深切感受到废科举所引起的社会震荡。因为他们或可继续享有自己的既得利益,或让自己的子弟占据新学堂以及出国留学的机会,很快转变为近代工商业者、新知识分子或新式军人。
真正悲惨的是那些散居在广大农村的下层乡绅。但他们当时既不易形成自己的力量,更难于表露自己的心声,以至于今天很难揣测他们当时的心绪和处境。难得的是,近年出版的一部清末民初的一位乡绅自述,我们可以从中略见一斑。
这部自述是山西太原县清代举人刘大鹏(1857-1943)所著的《退想斋日记》。1896年春,当“裁科考之谣”传到刘大鹏所在的太原县时,立即引起士子们“人心摇动,率皆惶惶”。
1905年10月,当刘氏获悉已正式停止科考,“心若死灰,看得眼前一切,均属空虚”。这不仅意味着仕途的中绝,更多的下层乡绅直接感受到生存危机,“生路已绝,欲图他业以谋生,则又无业可托”。对于家有恒产者,尚不虑及吃穿,“若藉舌耕度岁者,处此变法之时,其将保以谋生科?”果然,不到一两月间,已是“失馆者纷如”。这些失馆者因“无他业可为,竟有仰屋而叹无米为炊者”。
科举制不仅仅是一种官僚选拔机制,也是一种政教相连,耕读仕进并举的社会建制。科举一废,读书者既无出路,教书者自亦失业。刘氏自述中写道:“人之一生,皆有悟业以养身家。予藉舌耕为恒业垂二十年,乃因新学之兴,予之恒业即莫能依靠,将有穷困不可支撑之势”。“嗟乎!士为四民之首,坐失其业,谋生无术,生当此时,将如之何?”刘大鹏的境遇无疑是当时数十万乡绅处境的缩影。
废科举不仅断绝了下层乡绅的政治仕途,甚至危及下层乡绅的谋生手段。衣食足而知礼节。士既无以为生,自然也就难为其他三民的表率。“四民失业将欲天下治安,得乎?”刘大鹏自然看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乡绅劣化的一个造因实于此隐伏。
民国初年的著名记者黄远庸将新旧递嬗过程中产生出来的游离分子称之为对社会稳定具有破坏力的“游民阶级”。这批人从原有的生存结构中脱离出来,又无法象城市上层士绅那么样被新的生存结构所吸纳。上升性的社会流动渠道受阻,因而产生群体性的对现实的疏离和不满。这是乡绅劣化的又一造因。
士绅本是与皇权共生的社会集团。在科举废除,帝制倾覆后,士绅的“继替常轨”中断。据张仲礼推算,清代士人考上生员、举人、进士时的平均年龄分别为24、31和34岁,而士绅的平均寿命为57岁。也就是说,清末最后一代士绅经过一二十年的自然递减,至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已所剩无几。不仅如此,民国建立后,科举功名身份不再具有帝制时代所具有的法理性权威,丧失了皇权体制的庇护。“前清举人”、“前清进士”成为历史遗存,而不再成为获取社会优势地位和权势资源的凭藉和依据。
当然,法律的否定与社会的遗弃,其间还有一个时差和过渡。因此,在民国初期,中国社会依然存在着科举制度的惯性。特别是在广大的乡村基层社会,传统士绅的落日余晖还将延续较长一段时间。
五四以后,随着新知识分子群体力量的剧增,传统士绅逐渐从政治社会的权力中心退居到边缘。其后,大革命的浪潮席卷南方各省,农民运动风起云涌,农村基层社会的绅权势力首当其冲。除一部分有钱有势的大士绅迁居都市外,留在乡村的小士绅或老成凋谢,或消极因循,大多丧失了完整的社会整合能力而蜕变为单纯的地主和高利贷者。
1926年,彭湃在《海丰农民运动报告》中写道:“二十年前,乡中有许多贡爷、秀才、读书穿鞋的斯文人。现在不但没有人读书,连穿鞋的人都绝迹了。”这种情形不是广东一隅的独特现象。
1930年5月,毛泽东调查江西寻乌农村时也发现,“近数年来,秀才们大多数无所事事”;“这班人多半是收租的小地主,一小部分教书,又一小部分以行医为生”。
同样的情形也在湖北乡村社会存在。三十年代初期,湖北省民政厅在调查中发现,“现在各县风俗,……其最堪忧虑者,厥惟士绅之不安于其乡,在乡者之不愿出而问事。往所谓任率简谅,倜傥之概,为之一变。”笔者根据当时湖北各县士绅情形粗略统计(见下表),士绅离开乡村,迁居都市或外省者约占30%。在乡士绅中大多老成凋谢,因循敷衍,有的维持资产,享乐田园,有的囿于旧道德,缺乏现代知识,不足以协力地方政务,有的因时局纷乱,世风浇漓,洁身自爱,不肯出而任事,还有的受大革命时期农民运动的打击而退于无能。另有一部分不肖士绅作恶乡里,武断乡曲,或分立门户,派别倾轧。真正能达民隐,尚孚众望,并能协力地方的公正士绅寥寥无几。
显而易见,科举制度废除后,传统士绅群体中虽游离出一批作恶乡里,武断乡曲的劣绅,但到三十年代初,拥有科举功名的最末一代士绅已濒临整体性没落的境地。
在传统社会中,士作为四民之首与其他三民保持着有机的联系。尤其在基层社会,“地方士绅一言一动,乡里倚为重轻”。而随着科举制度的废除和四民社会的解体,治统与道统逐渐分离;新教育制度培养出的现代知识分子在社会上“自由浮动”,大部分与农工商三民疏离,自然也难以赢得大众的信仰。这一点,在乡村社会表现尤为明显。三十年代《女子月刊》上曾有一篇文章,十分细致地描述了新知识分子在乡下人眼中的情形:
“我们如往乡村中去实地考察一下,当可知道现在一般未曾受教育的对于知识阶级所抱的是一种何种态度。过去乡村中,秀才先生或书塾老师有极大的潜势力。他是一乡中的审判者,一乡中的号令者,一乡中的指挥者;他是一乡中所‘佩服’的人;假如这位秀才先生或乡塾老师,果真是道德高尚,则他的话即可成为号令。……这种现象,从坏的方面来观察,是人民知识的低落,是绅权的膨胀;但如从好的方面来观察,亦可以说是知识界与非知识界的沟通。过去中国的各种设施,能够使大部分人民奉行,不得不归功于这层原因。但是现在学校出来的学生是怎样?虽则现在一般知识界的学问、理解力较之过去均属优良,但乡村中人士对于他们却全抱着不信任的态度,怀疑的心情,不但不愿听他们的话,简直亦不敢听他们的话。中国种种新政的实施,不能发生效果,这实在是一个重大症结。
二十二年浙江省余杭、临安二县农民不服从政府的强迫养育改良蚕种而发生的暴动,实在是很好的例证。”
此外,农民对新教育的怀疑和不信任,也是私塾得以存在的一个重要因素。当时即有人指出,新式学校所授功课“距离农村生活过远,未能切合实用,结果学生能画汽车飞机,而不能写借据田契,能算先令佛郎,而不能计田忙漕。”
30年代,社会学者在湖南衡山农村调查时,发现当地农民对乡村小学主张要“少唱游,多读书”,并且要求教古书。笔者曾调查过几位受过私塾教育的老人,何以舍新堂而不读?他们的回答大多是当时农民对新式学校的新教学法和新教科书等不信任。有的说:“新式学校很多时间浪费在文娱体育等方面,送子弟到学校去认不了几个字!”还有的说:“新学堂不念《三字经》,而念什么‘大狗叫,小狗跳’,那算什么学问!”这固然表现出当时中国农民思想观念的务实和保守,但从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新式教育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并未得到老百姓的真正认可和普遍接受。
更值得注意的是,五四以来,知识分子提倡以白话文来普及大众教育,开启民智,没料正是白话文教材竟然成为百姓大众不愿接受新式教育的一大缘由。这个极具诡论意味的社会现象无疑上下层民众与新知识分子疏离的一个绝好表征。
事实上,下层民众与新知识分子之间的疏离是双向互动的。在中国传统社会,士绅大多以农村社会为中心,其伸展手脚的空间主要是国家官僚机构鞭长莫及的“地方”或“乡里”,耕读在乡村,关心的事务也主要是农村。少数迁居市镇的士绅仍然与农村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某种程度上,城市只是日常生活享乐之所,而不是其安身立命之地。即使学而则仕,亦多在不惑或知命之年结束宦游,回到家乡收拾田园。
但自学校取代科举以后,知识分子的生活场所和活动空间发生了改变。过去私塾分散在城乡村镇,如今新学校主要集中于都市,大学固多设在通都大邑,中学亦大多设在省会一级城市。据1935年中央农业实验所对22省961县的农村教育机构调查的结果,中学仅占乡村教育机构的0.7%。
1933年,国民政府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在江苏常熟农村调查时,好不容易碰到一位中学生,以至于在调查日记中慨然写道:“我们跑过的乡村并不少,碰到中学生却是第一次。”自南宋中国文化重心开始南移以来,苏浙一直是人文荟萃的文化渊薮,未料这个时期的苏南农村,却连一个中学生亦如凤毛麟角,同时期的中国其它地区的农村,该会是一番什么样的文化衰败景象呢!
尽管缺乏这个时期中国乡村教育的全面统计材料,但一麟半爪的个案亦能给人以一叶知秋的感觉。30年代初期,毛泽东在江西寻乌县调查时发现,一些地主子弟在寻乌城东小学混张毕业文凭后,就大摆其架子,在名片上赫然印上“城东小学毕业生”几个字,煞是神气!而且每年可以和那些老资格的秀才举人在家族祠堂里平分学谷和胙肉。在一些内地农村,“粗识文字的小学毕业生便可以打起知识分子的幌子,俨然以绅士自居,出入公门,鱼肉乡里,任意欺骗老百姓。”在四川一些地方,每当某家有子弟小学毕业时,亲朋邻居要敲锣打鼓,燃放鞭炮,如科举时代中举一样送去报条,以示祝贺。
以上事例说明,这个时期的中国乡村出现了人才空虚和教育衰败的景象。农村文化生态结构已经失衡与蜕化。在中国传统社会,由于宗族一般拥有相当数量的学田、义田以及族学、义学等,相当一部分同族子弟不分贫富均可以受宗族的资助,获得一定的文化知识。但在科举制度废除后,随着传统文人士绅的衰亡,宗族制度与学田、义田、族学、义学的衰落,乡村人口的识字率甚至不如19世纪以前。
在19世纪以前,清代人口的平均识字率大约为20%,而民国时期很多地区的人口识字率都低于这一比例。如抗战前后湖北省人口的平均识字率只有16%。若仅就农村人口的识字率而言,其比例则更低。据抗战时期的一般观察,士兵的识字率在10%以下。以此衡测当时中国农民的识字经,当亦不差。
自西潮东渐以后,城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城市带有西化色彩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方式,自然比日趋衰败破落的农村具有吸引力。加之城市集中着财、权力、名位等社会稀缺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农家子弟一旦接受中等以上的新式教育,便尽量留在都市而不愿返回乡村。大学毕业集中于大都市,中学毕业也想方设法留在省城和县城。城市成为新知识分子的生活场所和工作活动中心。1930年,上海《民国日报》有一篇题为“乡村颓败了”的文章这样写道:
“年年大批的毕业学生自乡村跑进都会,不见一个返到乡间,……乡村小学教师宁愿来都市为书局报馆抄写,……都会的漩涡卷去了乡村的干柱,剩下的只有老弱和稚幼。……乡村衰败了,没有一些生气,和黄褐的土块成了调和的色彩,死静、凄泠、枯暗、荒塞、简陋占据了整个乡村。”
文:王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