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尘往事:徐志摩与鲁迅的文坛恩怨
文:陆冠京
徐志摩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率直而热情的浪漫主义诗人,他秉承英国绅士的生活方式,追求有小资情调的闲适生活,飞机失事不幸结束了他浓情而感伤的短暂生命。与此相对的是,鲁迅被誉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面旗帜,他长期生活在批判和忧思中,对现实和人性有着深刻的洞察,疾病的侵袭让他过早离开了人间。风格迥异的两人在文坛上的交锋虽然为数不多,却折射出现代文学的复杂现场和人性中固有的矛盾。
初次“交锋”
徐志摩和鲁迅原本难以出现正面交锋,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一类人,生活的天地和结识的人群存在很大差异。但在一本刊物上,由于各自不同的观点,他们终于有了次不愉快的“相逢”。
1924年12月1日,由周作人、钱玄同和孙伏园创办的《语丝》杂志,刊登了徐志摩翻译波德莱尔的诗集《恶之花》中《死尸》一首,在译诗之前,有一段徐志摩阐述音乐的文字:“诗的真妙处不在他的字义里,却在他的不可琢磨的音节里;他刺戟着也不是你的皮肤(那本来就太粗太厚!)却是你自己一样不可琢磨的灵魂……我不仅会听有音的乐,我也会听无音的乐(其实也有音就是你听不见)。我直认我是一个干脆的Mystic,为什么不?我深信宇宙的底质,人生的底质,一切有形的事物与无形的思想的底质——只是音乐,绝妙的音乐……无一不是音乐做成的,无一不是音乐。”徐志摩的音乐观充满了泛神论的色彩,阐述说宇宙万物都有自己的节奏,诗歌更是如此。
后来他在介绍济慈的《夜莺歌》时,似乎专在介绍济慈诗作中的音乐性,于是丢弃了原文的形式而只顾引领读者进入充满神秘乐感的世界。徐志摩在《济慈的夜莺歌》一文中说,济慈作品中的音乐具有无穷魔力,人的灵魂会被它的“沉醴浸醉了,四肢软绵绵的,心头痒荠荠的,说不出的一种浓味的馥郁的舒服,眼帘也是懒洋洋的挂不起来,心里满是流膏似的感想,辽远的回忆,甜美的惆怅,闪光的希翼,微笑的情调一齐兜上方寸灵台”。音乐使人充满无限幻想,徐志摩对音乐的欣赏决定了他偏爱音乐性强的诗歌,因此他翻译诗歌时也尽量使译作具备音乐的灵动感,除了少数几首诗歌外,徐志摩的译诗基本上都具有较强的自然音节,并且注意韵脚的使用。这种处理诗歌音乐性的办法在徐志摩的创作中使用得也很普遍,比如《再别康桥》的首尾两节便是采用相似的诗行来造成复沓的音乐效果。
正是对诗歌音乐性的强调,徐志摩在《死尸》译作前言部分表述说翻译会损害原诗的音乐美:“波氏的《死尸》是‘最恶亦最奇艳的一朵不朽的花’,其音调和色彩像是夕阳余烬中反射出来的青芒,辽远而惨淡,一般的语言很难再现这种意趣……翻译当然只是糟蹋。”他认为,倘若真要把一首在原语国非常出色的诗歌翻译到异质的文化语境中,即便译作看上去仍然是一首诗的形式,但原诗的神韵却会在语言的转换中几乎消失殆尽。因此徐志摩认为他用现代汉语翻译的《死尸》就是“仿制了一朵恶的花。冒牌:纸做的,破纸做的;布做的,烂布做的。就像个样儿,没有生命,没有灵魂,所以也没有他那异样的香与毒。”
鲁迅是《语丝》杂志的主要撰稿人,他看了徐志摩的文章之后,觉得徐志摩将音乐性描述到了如此神秘的地步,不免有些夸张和扭曲。于是写下了《“音乐”?》一文,1924年12月15日刊登在《语丝》第5期上,对徐志摩高深莫测的“音乐观”加以调侃。鲁迅的文章说,能在生活中到处听到“绝妙的音乐”的人应该是神经出现了问题,产生了幻觉,将其“送进疯人院”也不足为奇。
远在国外的刘半农,收到周作人从国内寄去的《语丝》杂志,先看到徐志摩的高论,不禁生出几许异议,后又读到鲁迅的文章,写成《徐志摩先生的耳朵》一文。刘半农在海外学习音韵,对于文字的音乐性话题比较敏感,他对徐志摩阐述音乐的文字不敢苟同。他风趣地说,如果徐志摩高寿后百年归世,“我刘复幸而尚在,我要请他预先在遗嘱上附添一笔,将两耳送给我解剖研究”。
鲁迅难道真的反感徐志摩阐述音乐的文字吗?以普通人的处理方式而论,一般不会无故讥笑别人的文章,除非文章的作者干扰了自己的清闲。想当年,徐志摩从英伦回国后,到处投稿,四处交友,崇尚爱情等等,这些行事作风与鲁迅格格不入。因此,恐怕不是徐志摩故意招惹鲁迅,而是鲁迅不喜欢像徐志摩这样的人,又反感徐志摩对于音乐的夸张表达,才会去写文章调侃。
鲁迅后来在《集外集·序言》说:“我更不喜欢徐志摩那样的诗,而他偏爱到各处投稿,《语丝》一出版,他也就来了,有人赞成他,登了出来,我就做了一篇杂感,和他开一通玩笑,使他不能来,他也果然不来了。”鲁迅以一个文坛资深作家的身份,与向《语丝》投稿的年轻作家“开玩笑”,不欲让徐志摩在《语丝》上发文,他内心深处的想法和真正的原因,恐怕没有人能猜透。
至于徐志摩这个方面,我们从他后来评价鲁迅文章的文字中,也能看出他对鲁迅态度的微妙变化。徐志摩在主持的《晨报副刊》上刊文《关于下面一束通讯告读者们》说:“鲁迅先生的作品,说来大不敬得很,我拜读过很少,就只《呐喊》集里三两篇小说,以及《热风》集里的几页。他平常零星的东西,我即使看也等于白看,没有看进去或是没有看懂。”“拜读过很少”意味着徐志摩不认为鲁迅的作品很有阅读的必要;“没有看懂”意味着徐志摩对鲁迅的思想没有共鸣,言外之意,他们不是一路人。
再度结怨
此后,徐志摩接替孙伏园主持《晨报副刊》,又让他与鲁迅发生了不愉快的联系。
《晨报副刊》在1924年底前主要由孙伏园负责编辑。孙伏园是一位负责的编辑,也有开拓的勇气,鲁迅的《阿Q正传》就是由他编辑后在《晨报副刊》发稿的。但因为新来的学艺部总编辑刘勉己与孙伏园发生冲突,动了拳脚,于是孙伏园辞去在晨报的工作,投奔《京报副刊》而去。
两人发生冲突的原因是什么呢?事件起因是这样的,孙伏园与鲁迅关系甚笃,他将鲁迅的一首新诗《我的失恋》编好排版了,不想在没有接到通知的情况下,被刘勉己撤掉,他知晓情况后当即和刘勉己翻了脸。关系闹僵了,孙伏园不得不离开。赏识自己才华的编辑加朋友失去了工作,而且风波又多因自己的文章而起,这让鲁迅对《晨报副刊》以及与之有关的人难以产生好的印象。
作为《晨报》负责人之一的黄子美,与徐志摩是世交;作为晨报社总编辑的陈博生,是徐志摩留学英国时的朋友。孙伏园走后,他们不约而同地想到了让徐志摩来接替,但此时的徐对此并无兴趣。1925年3月,徐志摩去欧洲前,朋友们还在游说他能留下来编辑《晨报副刊》。但他去意已决,不便挽留,只能等他回国后再论此事。
为什么徐志摩是陈博生等人考虑的最佳人选?除了私交关系外,恐怕与《晨报副刊》本身的学术立场和审美旨趣有关。说到底,这份副刊是以梁启超为首的“研究系”掌控的刊物,他们当然希望由梁启超的学生来编辑。刘勉己删除鲁迅的诗歌,实际上是要减少鲁迅和周作人文章的发表量,用意十分明显,这个阵地不能长期被旁人占据。外加徐志摩已是有名气的作家,有这个能力来承担编辑的工作。于是徐志摩才成为《晨报副刊》争取的对象。
1925年9月,徐志摩去上海处理完感情问题后回到北京,陈博生等人再度找上门来。在场的人都毫无保留地议起谁来担任《晨报副刊》编辑一事,有人说徐志摩不适合作编辑,因为他闲不下来。到场的陈西滢也发表了意见,认为徐志摩有能力办好《晨报副刊》,这样就可以淘汰其它副刊。
最后是陈博生的话打动了徐志摩。陈说徐志摩本有自己办刊的愿望,但需要投入,需要承担风险。《晨报副刊》是成熟的刊物,不仅不需要徐志摩投入,还要给他报酬,何乐而不为呢?徐志摩招架不住众人的劝说,决定接手《晨报副刊》,每周的期数、每期的容量、文章的内容等都由他自行定夺。
基于孙伏园的离职风波所造成的影响,徐志摩主持的《晨报副刊》必然成为鲁迅等人紧盯的对象,稍有疏忽就会引起争端。徐志摩在改版后第一期发表的凌叔华小说的后面,写了一句话,说“副刊篇首广告的图案,也是凌叔华女士的”。这句话表述不准确,那幅图是凌叔华临摹别人的作品,并不出自她的创意。10月8日,《京报副刊》刊出署名为“重余”的文章《似曾相识的<晨报副刊>篇首图案》,认为凌叔华“剽窃”了英国人比亚兹莱的作品,并批评刊物用人不当,选图不当等等。
徐志摩为澄清事件,便将事情的经过作了说明,并在10月10日见报,表明是他错误的表述造成了误解,导致凌叔华担了“罪责”。读者明白了凌叔华“剽窃案”的经过后,也不再追究她的过错。此事似乎到此就结束了。
但1926年初,陈西滢与鲁迅的一场论战,再次让凌叔华“剽窃”图案一事成为焦点,也让徐志摩和鲁迅间接有了联系。陈西滢与鲁迅的论战,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惹人注目的“战争”,背景当然十分复杂,在此不做讨论。只是此事又涉及到了徐志摩,在此略作交待。事情起源于陈西滢指出鲁迅所作的《中国小说史略》抄袭了日本学者的观点和文字,鲁迅则认为陈西滢纠错不是目的,报复才是本意。陈西滢报复他什么呢?鲁迅在《不是信》中说,陈西滢怀疑他揭露了凌叔华“剽窃”比亚兹莱的画,才说鲁迅也“剽窃”了日本学者的文。
究竟陈西滢对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的批评与徐志摩所导致的凌叔华“剽窃案”有无联系?或许有,也或许没有。但对读者而言,他们相互纠误却有积极的意义,给中国文坛带来了真知,使人们明白了很多事情的真相。比如,我们知道了《晨报副刊》的刊头画原来是英国人比亚兹莱的作品,也知道了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原来借鉴了日本人的观点等等。
风波至此,徐志摩也只有换掉凌叔华临摹的“挥手女郎图”,换上闻一多画的图案:一个瘦骨嶙峋的男子,站在陡峭的岩石上呐喊,喻指一群孤独的追梦者形象。
两人恩怨的前因后果
徐志摩人前总是风度翩翩,绅士作风,处事不愠不火。对他的这种个性,英国汉学家魏雷曾在文章《我的朋友徐志摩》中说:“徐志摩虽然崇拜拜伦,但为人并没有多少拜伦作风,比如缺少拜伦之愤世嫉俗。”徐志摩在国内文坛从不愿意主动树敌,也甚少做出偏激的行为。
徐志摩最初对鲁迅十分友好,他曾在给魏雷的一封信中极力推荐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我们一个朋友新出一本《小说史略》颇好,我也买一本送给你。”这封信写于1924年2月21日,可见至少在此之前,徐志摩是把鲁迅当作“朋友”的。可就是当时这位“朋友”,后来却成了他文学路上的陌生人,甚至是对立者。1924年10月,鲁迅创作了《我的失恋》一诗,意在“讽刺当时盛行的失恋诗”。(《〈野草〉英文译本序》)因他讨厌“失恋诗盛行,故意作一首收场的东西,开开玩笑”(《我和〈语丝〉的始终》)。但也有人认为鲁迅的诗篇是在讽刺当时苦苦追求林徽因未果的徐志摩。倘若真是如此,那《晨报副刊》拒绝发表此诗也在情理之中。
徐志摩率直而热情,敢于冲破旧观念的束缚、追求个人幸福,这是鲁迅性格所缺乏的,也是他的价值观所不能认同的。也许正是这些原因导致鲁迅对徐志摩起初觉得反感,经过孙伏园离职一事之后,更加怀有芥蒂。
徐志摩与鲁迅二人的婚恋观也是世人喜欢比较和讨论的话题。很多人最不能释怀的是徐志摩对待婚姻的态度,离弃结发之妻张幼仪、追求有夫之妇陆小曼、念念不忘林徽因等,让人产生朝三暮四之感。徐志摩在英国时受到罗素婚恋观的影响,加上他总是循着感性的方向行事,结果在恋爱和婚姻上,做出了招人非议的感情取舍。鲁迅在婚姻问题上,至少是遵循了传统礼教,但若要论及徐志摩和鲁迅二人在这个问题上孰是孰非,却是难以论断的,唯一能断定的就是他们两人对待婚姻与爱情的态度也是不同的。
在派系林立的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徐志摩直率地为人为文,虽招致很多责难和争议,但亦常见他用真诚的态度化解各种矛盾。在徐志摩不幸遇难后,他的朋友纷纷撰文怀念他的真诚和热情,就连鲁迅也一改往日的讽刺口吻,并从报上剪下徐志摩罹难的报道,留作纪念。徐志摩与鲁迅的文坛恩怨业已化为缕缕烟云,消弭在时间的浩淼中,成为后来者不断谈起而又颇具雅兴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