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国,当个县长有多难?
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于是从1912年1月1日,新旧交替的民国时期开始了。上海滩不夜城里,歌声酒香不断,郊区农村里的孩子还不曾见过汽车和面包。富豪们夜夜笙歌,黄包车夫在夜幕下等待着富豪们结束消遣。
这个贫富差距极大的时代里,过得体面一点的人不是地主就是富豪,还有一部分是走仕途的官老爷们。
民国“国考”:县长是怎样选出的?
民国时期,普通百姓能接触到的公务人员除了巡警就是县长。国民政府的县长任用,与现在的公务员考试有所区别,除了考试,还有一种途径是举荐。举荐则是由民政厅长提名 2 到 3 人,然后按法律手续转请任命。
被举荐上位的县长,先不说才智如何,但说靠民政厅长独揽大权举荐官员就极易滋生腐败。买官卖官现象明目张胆地发生,1929年,江苏省民政厅长缪斌就曾对县长和公安局长两个职位进行过报价,先将县分为一二三等,分别报价6000元、5000元、4000元。
考试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1914年针对当时县知事任用良莠混杂,基层吏治日益败坏的实际,民国政府着手启动“国考”了,这项活动被称为“县知事试验”。
民国政府非常重视这项活动,专门制定了条例和考试办法。每次考试,从早晨五点多钟开始,就有年岁不一、衣着不同的考生抵达考场。考场6点多钟就能入场,8点后封门,11点还管面包。
这些面包各夹着一半肉、一半糖,面包干净,夹糖一侧口感甜美,肉虽然仅放了薄薄一片,却是玲珑漂亮,口感甚好。面包吃完,自有人奉上热茶。如若需要大小解,巡警将随同去。第一届知事试验总榜揭晓后,参考的毕业生多,落第也多,而有地方工作经历者大都被录取了。
民国政府政府认为地方行政事务繁杂,没有吏治经验恐难胜任,在录取时似乎偏向了有经验的人。这在当时引起了许多考生不满,可政府无动于衷,最后不了了之。举荐靠真金白银与家世地位,考试除了考验真才实学也偏向于吏治经验。
这对寒门学子并不友好,不少学生从全国各地历经周折到达考场。
光是路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许多贫寒之士典当了家中不少物件才能应试,再穷一点的根本无法参加考试。没有经验就当不了县长,当不了县长就一直没有经验,这个悖论一直存在至今。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乱世之中,官员也苦
当上县长不容易,坐稳县长宝座更困难。覆巢之下无完卵,战乱频繁的民国,百姓苦,官员也难。论其原因,首当其冲的是各地流窜的军阀和土匪。
西边,川军内战打了三十几年。北边,河北省(当时名为直隶)直皖战争、直奉战争一次又一次的战乱。
中部地区更惨,自古便有逐鹿中原,河南省在整个民国时代,被各路军阀还有流寇们洗劫了无数遍。1930年中原大战之后,百姓们戏言“河南被打烂了,40万土匪在流窜。 ”战争里,人命不值钱,官衔在枪子前也得低下头颅。
兵痞和军阀大帅们,可不会把不知能存在多久的朝廷功名放在眼里。该勒索就勒索,该屠杀就屠杀,根本不会客气——那年头在乡下死一个人,就真是跟死一只蚂蚁没啥两样,哪怕这个人有一官半职,也不过是死了一只大一点的蚂蚁,没差太多。
治理一方需要经费,修路造桥,医疗教育,哪样花钱都不含糊。县长自己的生活也需要薪水来保障。这些都是频繁更替的政权无法满足的,县长在其任上很难伸展自如,即使有心也很难做出一番成绩。更别提为驻扎的军队筹措军费了。
民国时期,不少省份省库无力支撑军费开支, 就想法子实行拨款制度将财政压力转移到各县 。拨款数目到某县 , 县长必须极力配合, 稍有怠慢, 鞭打绳捆 , 性命有危 。甘肃省某县志记载到“日住县府 , 宜如何从人民身上勒索,以资应付军队 , 为县长唯一之任务” 。
即使如此,“驻军多节外生枝, ……县长尚难保自身之不受军人侮, 故一切政治设施, 皆谈不及”。县长无暇顾及地方事务,光是在驻军与上级的命令中周旋已不是易事 。老话说:“县官不如现管”,县长们面临的不仅是自上而来的压力,乡间意见领袖们——土豪劣绅影响力不比政府小。
民国时期县长上任,首先需拜访当地的土著大姓,得到他们的支持, 才能推行政令。不然如其受刁难是小事,说不定还吃官司,欲加之罪张口就来,先告到你无法正常就任再说。不少县长们为了少点事端都会忍下这口气,然后将这口气出在百姓身上,对他们而已,如果不能在百姓身上将气出回来,将钱财捞回来就是在做赔本买卖。
民国时期的县长们更迭十分频繁, 任期以 1 年者为多,其中大多为代理和署理县长。 代理和署理起源于 1933年 6 月公布了的《修正县长任用法》,其中规定县长的任用期分代理、 署理和实授 3 种 , 代理不超过 3 个月 , 署理期为 1年 , 实授期为 3 年。
这部朝令夕改的法规,在次年又将所有在任县长改为代理,县长任期短暂从法令上确定了下来 。
新官上任的三把火还未来得及烧,已换了一茬新人,县长的威信自然无法树立,心术不正的县长更是怕不能长久做官,变本加厉鱼肉百姓。
县长想要辞职也很难,这并不是一个人离职的事。民国时期县长是一种特殊的体制——“承包体制”,每一位县长有一套自己的固定班底,从科长、秘书到收发、差役全套班底随他同来同去,而财政收支在离职前也要全面盘查一番。
田赋、积谷、城墙、衙署、文庙、公产一查就是好几个月,在手工计算和纸质存储的年代里, 移交数年的事情也有可能发生。在这期间县长需要承担所有费用。一位奉公守法,身家清白的县长很难交出这样一笔款项。
但是离职时又一定要缴纳,怎么办?只能从百姓身上压榨了。移交不清又压榨百姓,又很容易激发民愤,如此反复,官员在百姓心中的威信一落千丈,彻底成了反面角色。
乱世之治:官不修衙,客不修店
民国时期曾任酒泉县县长的魏允之自称:“全副精力,须以百分之三十应付土劣 ;百分之三十周旋驻军各军官 ;百分之二十办理等因奉此(旧时公文用语,比喻例行公事,官样文章);其余百分之二十姑得努力地方政治。”
好的环境能引人向善,恶之花在罪恶里开得更灿烂。县长们为官的初衷多种多样,结局大多一样。
当民国时期的百姓很苦,一场大雨就能冲散几个家庭,一场旱灾就能多几个舞女。当民国时期的县长很苦,心中有仁义去哪弄钱来维持政府运转?一心报国却发现只有剥削百姓这条路最好走,很难不走偏。
若是豺狼虎豹来当官,发现敲骨吸髓的钱也许还不够让自己成功离职,心情也必定十分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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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上县长不容易,坐稳县长宝座更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