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百科:中华民国成立
中华民国是辛亥革命以后建立的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简称民国。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主要战胜国及联合国五个主要创始会员国之一。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革命党在南京建立临时政府,各省代表推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元月民国正式建立。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势力主政中国,北洋政府分崩离析后政局动荡不安,孙中山南下广州,召开国民党一大,建立黄埔军校随而建立国民政府,促成国共合作后的孙中山不久病逝。1926年蒋介石继承孙中山遗志领导国民北伐,意欲统一中国,到1928年东北易帜,国民政府从形式上统一中国,蒋介石成为继孙中山之后的国民党领袖。统一之后,民国进入黄金十年建设时期,此间社会稳定,教育稳步发展、趋于定型。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中国成为反法西斯同盟国,国际地位大大提高,一举成为美英中苏四大国。1949年后因国共内战失利,中华民国时期结束。
民国坚持共和制政体,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初期颁布临时约法,后以三民主义和《建国方略》为背景,国民政府实施军政期,训政期,宪政期,抗战后召开国民大会,确定了总统制。
民国时期外交呈现了一个国际化与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遵循国际规则与维护国家利益、法理上的独立与事实上的自主等。
国号简介
孙中山
中华民国简称民国,是孙中山于1905年8月20日,在日本东京成立同盟会时正式和公开提出来的。
1904年秋,孙中山在美国发表的英文著作《中国问题的真解决》当中旗帜鲜明地率先提出:中国未来新生的共和国当以“中华民国”为国号;只有“把过时的满清君主政体改变为‘中华民国’”,才能真正解决中国问题。
——这是“中华民国”一词的最早出现。
1905年8月,孙中山将此前所拟“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誓词作为同盟会宗旨写进《中国同盟会总章》,成为中国第一个全国性革命政党的政治纲领。就在此时,他最终为将来新生的共和国确定了“中华民国”的国号。
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创立,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明确表示:
“民国者,民之国也。为民而设,由民而治者也。” |
表明中华民国政府之设立,完全是为了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管理国家,中华民国的国家主权应该属于全体国民。孙中山在1916年作过全面阐述:
“何以不曰中华共和国,而必曰中华民国?此民字之意义,为仆研究十余年之结果而得之者。欧美之共和国,创建远在吾国之前,二十世纪之国民,当含有创制之精神,不当自谓能效法于十八九世纪成法而引为自足。……国民者,民国之天子也。” |
“民国”与“共和国”的本质是一致的。孙中山心目中的共和国与欧美并不完全相同,他认为应该创造性地学习西方,要避免欧美诸国的弊端,而在国号之中以“民”字直接表示民权,比“共和”之意义更为积极和鲜明。
历史沿革
民主革命的兴起
维新变法同盟会中华民国是中国历史上大动荡大转变的时期,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终结阶段。
中华民国的建立不同于此前中国的君主王朝,它是经过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斗争而建立的共和国家。19世纪末年,由于清朝腐败不堪和资本主义列强侵略的深入,尤其是中日甲午战争的失败,使中国陷入严重的民族危机。先进的中国人纷纷探求救亡图存的办法。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的发展和西方政治思想学说的传播,代表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势力开始登上中国的政治舞台。
以孙中山为首的一批志士仁人首先选择革命救国的道路。1894年,孙中山在檀香山组成兴中会,提出推翻清王朝,创立合众政府的主张。兴中会的活动一开始便和传统的王朝更替模式区别开来,而具有新时代的特点。但孙中山的创举当时还不能为广大群众所理解,追随他的志士,只有百余人。1898年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资产阶级改良派发动的维新变法的失败和随之发生的义和团运动以及八国联军的入侵,极大地刺激了中国社会各阶层,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要救中国,必须推翻清政府。于是,孙中山倡导的反清革命迅速地发展成为广泛的社会运动。20世纪初年,一批公开或秘密反清的革命小团体在国内出现。湖南有黄兴组织的华兴会,江浙地区有以蔡元培为会长的光复会,湖北有科学补习所,四川有公强会,安徽有岳王会,广东有群智社等。包括兴中会在内的这些小团体,在组织形式上大都受传统秘密结社的影响,彼此缺少联系。它们发动的反清起义或斗争相继失败,其领导人纷纷逃往国外。
革命的挫折并没有使领导人沮丧,相反却给了他们反思、改组和大联合的机会。由于孙中山和黄兴的联合倡导,流亡到日本的革命党人于1905年8月20日在东京成立了同盟会。会员包括十余省的革命党人。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政党。孙中山当选为总理,黄兴负责执行部。仿照西方资产阶级政党建立起来的同盟会,以激进的民主主义纲领把小团体参差不齐的政治水平提到新的高度。这个纲领就是孙中山提出的“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后来由此进一步阐发为以民族、民权、民生为内容的三民主义。同盟会还宣布在未来的民国:“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共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这个共和国的蓝图,对长期受封建君主专制压迫的中国人民有巨大的吸引力。
同盟会成立后,发行《民报》等多种书刊报纸,揭露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祸国殃民的罪行,抨击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宣扬的君主立宪主张,鼓动人民加入革命行列。经过与康、梁论战,反清革命思想日益深入人心。与此同时,同盟会在南方一些省区不断组织会党和新军起义。以武装起义推翻清王朝,是同盟会推进革命运动的基本战略。从1906年萍浏醴起义至1911年4月黄花岗起义,革命党人前仆后继,共发动十余次武装起义。这些起义虽然给清王朝一次次打击,显示出资产阶级革命派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但由于起义有脱离广大群众的单纯军事冒险倾向,没能从根本上威胁清政府的统治。而起义的连续失败,却使一些革命党人产生消极情绪,成为此后同盟会上层涣散的重要原因。
武昌首义
武昌起义武昌起义20世纪最初的十年,中国社会正处在剧烈动荡之中,城乡群众自发的反抗斗争如波涛相逐,一浪高过一浪。北方各省民变迭起。长江中下游各省连年发生灾荒,饥民成群流入城市,抢米骚动时有发生。为了抵制革命、缓和人民的不满情绪,清政府举办多种新政:练新军、兴学堂、成立各省咨议局、实行预备立宪,等等。
1908年底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死后,三岁的溥仪继位,其父载沣监国。处于风雨飘摇中的清政府,内部倾轧日益激烈。载沣放逐北洋新军首领袁世凯,组织皇族内阁,企图把军政大权收揽到满族亲贵集团手中,从而引起立宪派士绅官吏和北洋军将领的普遍不满。
1911年5月清政府下令实行“铁路国有”。所谓国有,就是夺取民办铁路权力,转卖给列强,而拒不归还商民已集的股金。这一掠夺措施激起普遍的民愤。在与铁路权益有密切关系的立宪派士绅和革命党人的鼓动下,很快形成全国性的保路风潮,以川汉铁路经过的四川最为激烈(见四川保路运动)。当清政府由湖北抽调新军入川镇压民众时,武昌新军中的革命党人于1911年10月10日起义,一举攻占总督衙门,并迅速光复汉口和汉阳。新军协统黎元洪和立宪派首领汤化龙等都归附革命。黎元洪被举为湖北军政府都督。军政府宣布中国为中华民国,主权属于人民;号召各省响应革命,推翻清政府。
武昌起义震动全国。各省革命党人纷纷发动新军、会党或商会起义。本来反对革命的各地立宪派绅商多顺风驶舵,转向共和,把他们控制的省咨议局变为鼓动独立的机关。清政府的封疆大吏有的弃职逃命,有的被迫表示拥护独立。武昌起义后一个多月,湖南、陕西、江西、山西、云南、 上海、 江苏、 贵州、 安徽、 浙江、 广西、广东、福建、四川等省区先后宣布独立,清王朝的统治呈现土崩瓦解之势。12月2日革命军攻占南京,长江上下游革命势力联为一气,南方各省均告光复。湖北和上海军政府都倡议组织临时中央政府。11月30日,各省代表会议在汉口英租界召开,决定在临时政府未能成立之前,由湖北军政府代行中央政府职权,并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代表会议还决定临时政府设在南京,在南京召开大总统选举会。经过反复协商,革命党领导人多主张推举刚刚从海外归来的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12月29日,十七省代表在南京选举临时大总统,每省一票,孙中山以十六票当选。黎元洪当选为副总统,仍留在武昌。1912年元旦,孙中山宣誓就职,定国号为中华民国,改用阳历,以1912年为民国元年,以五色旗为国旗。
民国肇始
保路运动
1911年10月10日革命党人成功发动武昌起义,并在随后的两个多月带动中国各地的革命响应。12月29日,清朝原有的22个行省中业已独立的17个省,派出代表,推选刚刚返国的孙中山先生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宣誓就职,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正式成立。
1912年1月至3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为临时宪法,南京为临时首都。2月12日,在清朝内阁总理大臣袁世凯等大臣的劝说下,宣统帝溥仪的母亲隆裕太后发布退位诏书,“将统治权公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为一大中华民国”;至此,中华民国正式取代与继承大清帝国。
1912年4月孙中山辞职,临时参议院选袁世凯任临时大总统,首都迁至北京;此后至1928年间称为“北洋时期”,该时期的中华民国政府也称为“北洋政府”。代表中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巴黎和会的即是北洋政府。北洋时期的中华民国国旗为红黄蓝白黑五色旗,象征五族共和之意。国歌为取自尚书大传虞舜篇的《卿云歌》,其中名句:“日月光华,旦复旦兮”。
北洋时代
临时政府正式迁京后,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军阀政权建立起来。袁世凯对内镇压国民党,对外出卖国家主权,孙中山号召武力讨袁,“二次革命”发生了。由于国民党力量涣散,北洋军力量强大,“二次革命”很快失败。袁世凯镇压“二次革命”后,开始了复辟帝制的活动。孙中山再次组织武力讨袁,护国运动爆发,袁世凯被迫取消帝制,在绝望中死去。
袁世凯死后,中国出现了军阀割据的局面。徐州军阀张勋以调停“府院之争”为名,进北京拥戴溥仪复辟,但复辟丑剧只持续了短短的12天。段祺瑞再次执政后,拒绝恢复《临时约法》和召集国会。为维护共和制度,孙中山倡导了护法运动,但不久也失败了。
随着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资产阶级强烈要求在中国实行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反对封建军阀的统治,新文化运动应运而生了。1915年,陈独秀在上海创办《新青年》,成为新文化运动兴起的标志。“民主”和“科学”是新文化运动提出的口号。新文化运动在社会上掀起了一股思想解放的潮流。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李大钊宣传十月革命,在中国第一次举起了社会主义的大旗,从而使新文化运动有了新的发展。
北伐与统一
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在广州举行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国民党“一大”的召开标志着国共两党合作的实现和革命统一战线的正式建立。接着,在中国共产党和苏联的帮助下,国民党在广州黄埔建立了陆军军官学校,为建立国民革命军奠定了基础。
国民党一大后,全国反帝反封建的国民大革命运动迅速开展起来,广东革命政府还创办了培养农民运动骨干的讲习所;两次东征陈炯明后,广东革命根据地得到了巩固和统一;第一次东征后,国民政府在广州成立,并将所属军队编为国民革命军。
为了打倒帝国主义,推翻军阀统治,统一中国,国民政府于1926开始了北伐。北伐军胜利进军,不到半年打到长江流域。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完成二次北伐,攻克北京,改北京市为“北平特别市”(简称“平”),并立南京为首都(简称“京”)。国民政府所用之“青天白日满地红”国旗取代北洋政府的五色国旗(其后东北易帜),并订于国府的《训政时期约法》中。“约法”相当于宪法。卿云歌亦停用,改以1924年孙中山在黄埔军校开训典礼所撰训辞“三民主义,吾党所宗;以建民国,以进大同。咨尔多士,为民前锋;夙夜匪懈,主义是从。矢勤矢勇,必信必忠;一心一德,贯彻始终”为国歌。
根据1924年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军政”时期在1928年北伐成功、全国统一后结束,“训政”时期开始。由于国共内战继续,以及日本侵华,直到1946年方订定中华民国宪法并于1947年颁行,训政时期始告结束。1936年5月拟定“五五宪草”预备正式立宪。后因中日战争爆发,立宪遂向后拖延。当时国民政府主席为林森(1932年-1943年),行政院长为汪精卫(1932年-1935年),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为蒋介石(1932年-)。汪精卫因屡遭国民党内压力,后出亡河内,与日本接触,应允反共,停止抗日,于1940年在南京另组一个汪伪国民政府。该政府仅获教廷、意大利、纳粹德国、伪满洲国的承认。汪精卫于1944年病死东京。
行政区划
第一次为民国初年。民国建立之初,地方行政区划设置仍沿清季之制,全国设23省,省下实行省、府(州)、县(州、厅)三级管理体制。1913年1月,袁世凯政府颁布《划一现行地方各级行政官厅组织令》,废除旧有地方制度,改设省、道、县三级管理体制。全国共分22个省。各省之外。另设5个特别行政区,除在京城设京兆特别行政区外,以山西省长城以北原来归化等12直隶厅旧地,以及内蒙古河套内外的伊克昭、乌兰察布二盟诸』生旗牧地设立绥远特别行政区;以直隶的原承德、朝阳二府和赤峰直隶州旧地,以及内蒙古昭乌达、卓索图二盟牧地设热河特别行政区;以川边、滇边毗邻西藏等处划为川边特别行政区;以直隶口北道的独石、张北、多伦诸地和绥远的丰镇、兴和、凉城、陶林4县,以及内蒙锡林郭勒盟察哈尔八旗牧地设察哈尔特别行政区。另有外蒙古、西藏两个地方及宁夏、青海两个地区,共32个一级行政区划。省和特别行政区下设道,道下设县。对蒙古和西藏地方基本沿用清代旧制。蒙古地区漠南采用盟、旗制,漠北采用部(盟)、旗制,西藏采用宗、豁制。1914年全国计有道92个,1920年增至96个。1914年全国有1740县,加上旗等县级机构209个,计1949个三级行政区,到1920年,全国共有县1885个,另有设治局、旗223个,计2108个三级行政区。
第二次为北伐战争胜利后。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根据孙中山先生的建国大纲,在全国废除道级区划,实行省、县二级管理体制。1928年6月21日,改直隶省为河北省,改北京为北平特别市,将京兆原属20县并人河北省,将口北道划人察哈尔。1928年9月5日将热河、察哈尔、川边4个特别行政区、宁夏护军使及宁夏道所辖区域分别改设为热河、察哈尔、绥远、宁夏、西康5省。同年10月将青海地方和甘肃省西宁道所辖区域改设青海省。1929年1月30日将奉天省改为辽宁省。全国省级机构达到28个,另有外蒙古、西藏两个地方。1932年国民政府实行首县制,作为地区召集单位。同年10月普遍创设行政督察区,又称专区,专区不属行政区划,而是省的派出机构。1938年在国统区15个省内设有142个专区,到1947年达到209个。
第三次为抗日战争胜利后。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将东三省改为辽宁、辽北、安东、吉林、合江、松江、黑龙江、嫩江、兴安9省,同时台湾省回归祖国,全国省级单位增至35个,另有外蒙古、西藏两个地方。1946年1月5日,国民政府承认外蒙古独立。1947年6月5日,国民政府公布了12个与省平级的院辖市,全国一级行政区划达到48个。县级区划,截止到1947年6月5日,国民政府公布除西藏地方外,全国共有2016个县,57个普通市,40个设治局,1个管理局,132个旗盟,共计2246个县级区划。
1940年前,国民政府将县分为3等,1940年后则将县分为6等。
民国年间,还曾出现一些游离于中央政权之外的特殊行政区域,这些特殊行政区域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革命根据地;另一类是日本扶植下的伪“满洲国”和汪伪“国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