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建立后,原先监狱里关押的那些清朝犯人都哪去了?
清朝被推翻后,原来大牢里面关的犯人其实和以前差不多情况,除了某些特殊情况的犯人受到了妥善的处理外,其他的犯人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改善。因为很多地方政府只是换了一个牌子而已,一些官员的职务名称发生了变化,都是一些表面的文章,实质性的东西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监狱还是原来那个监狱并没有在进入民国后立刻发生巨大的变化,监狱管理者和监狱原先关押的犯人还是原来的那个样子。除了特殊的情况,如清末的革命者或者因为参加推翻清政府被抓的犯人,这些人基本在民国建立后都被十分迅速的给释放了,还有一些轻罪犯人在这次政府的变革中也被释放了一部分,初次之外的其他犯人依然还是原先的老样子。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来谈谈:
清代的监狱情况
在清代,一般是根据犯人所犯的罪行大小,分别进行关押。所以清代的地方监狱一般是分为轻狱和重狱二种形式,在北方的轻狱是仿窑洞建筑,冬暖夏凉,有炕有火。重刑牢房,没炕没窗户,一关门就暗无天日了,墙壁是普通牢房的两倍厚。
所谓根据所犯罪行的大小,根据清代相关资料记载,罪人的罪行一共有四等,分别对应相应的判决权和审核权。最低的是知县、知州可以判决犯人最低级的笞、杖类的刑罚;第二级府、道可以判决徒刑及以下刑罚,徒刑也就是流放;第三级是巡抚、总督可以判决死刑及以下刑罚;第四级就是京城相关部院要对所有判决进行复核并且呈送给皇帝,因为死刑最后都是要皇帝亲自批准的,当然到了这一步一般都是形式而已,皇帝意思一下用朱批勾下就算完成任务了。其中的知县所能判决的罪犯刑罚算是轻罪了,在此以上的犯罪都算重罪。
在清代一般监狱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都是不太好的,卫生条件比较差,狱卒等监狱的管理者待遇都比较低。因此如果一个犯人入狱了,如果你想要过的舒服一些就必须花钱打通管监狱的官员和狱卒,这样他们会安排你在监狱里面会过的舒心一些,同时饮食也能得到一定质量的保证。但是对于大多数没有钱的普通犯人来说,那日子就过的很辛苦了,每天都有活要干,吃的还很差还常常吃不饱,衣物等根本就没人管,几个月都难得洗一次澡,卫生环境可以说是非常糟糕的。
所以在清代监狱里的犯人有很大一部分都没有能熬到最终案子判决的日子就已经在监狱里面身亡了。不过到了民国已经引入了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环境的改善,犯人的死亡率倒是有了大幅度的降低。
民国建立后犯人的去向
1912年民国正式建立,在此之前很多地方都爆发了革命的起义活动,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地方的稳定,很多地方监狱在革命后原来的管理者就直接跑了,放任犯人离开,这是一种情况。
其次,还有一部分地区政权是平稳过渡的,并没有爆发激烈的战争,原来的政府就是换了个名字而已,这样的地方监狱还是原来的老样子,没有什么变化,犯人也还是待在原来的地方,很多人都根本不知道已经改朝换代了。
最后还有一部分监狱受到了破坏,比如在当时的革命行动中为了救被关押在监狱的革命者和支持革命的人,而被革命军攻打受到了破坏,那里面的犯人可能全部都跑了,除了那些有问题实在无法逃走的犯人外。
综上所述,清朝被推翻后,大牢里的关押的那些犯人都基本还是原来的样子,除了少数一部分被释放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