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第一女杀手 袁世凯良弼皆在刺杀名单中

引言:香港跑马地有一条毓秀街,这条街以郑毓秀的名字命名。要知道,香港的大多数街道都是在殖民地时期英国人名字命名的,以华人的名字命名的街道可谓寥寥。可想而知这位毓秀是一位非比寻常的人物。

民国第一女杀手 袁世凯良弼皆在刺杀名单中

1891年3月,广东省一个户部官员之家,降生了一个女孩,父母为其起名郑毓秀,意为钟灵毓秀。

郑毓秀她父亲是清朝末期的户部的一名官员,家人的思想还是比较封建保守的,郑毓秀差点也没有逃过裹足的命运,但是小小的郑毓秀就和那些封建世家的女子不一样,在五六岁家人要给她裹足的时候,郑毓秀非常排斥,据理力争,最终家人无可奈何也就没有给她裹足。但是在这种感觉家庭中,肯定是摆脱不了包办婚姻的命运的。

郑毓秀在十三岁的时候,知道祖母已经给自己定下了一门亲事,对方是两广总督的儿子,身家地位都非常不错,但是郑毓秀非常反感这种包办婚姻的行为,让她的人生受到了限制。于是郑毓秀就偷偷写信给对方说要解除婚姻,这桩联姻也因此解除了,但是两家的关系也因此生疏了,郑毓秀家人非常的生气,觉得是因为平时对郑毓秀太宠爱了,才会养成她这般的个性。家人一度限制她的自由,让她呆在家中。

郑毓秀只好离家去天津求学,两年以后去日本留学,在廖仲恺的介绍下,加入了孙中山的“同盟会”。于是她投身革命,开始杀手生涯。她先后参加了多长暗杀行动。第一场暗杀时间是和汪精卫合作,要去京城刺杀清朝的官员,汪精卫第一眼看到郑毓秀的时候,觉得她是一个小女生,也不敢安排什么重要任务给她,因此就让她携带炸弹进入北京城,郑毓秀很好地完成了这项任务,但是汪精卫的整个行动却失败了。后来郑毓秀在辛亥革命爆发以后,负责的是军火以及情报方面的工作,也多次参加刺杀清廷官员的行动。不过,后来,汪精卫刺杀行动没有成功,只留下“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这句名言。反倒是郑毓秀竟然成了第一女杀手。

刺袁行动后,郑毓秀和她姐姐的恋人彭家珍成功策划刺杀了良弼。这次刺杀对时局影响巨大,保皇党的中坚良弼一死,清廷无人再敢力挺皇帝,溥仪退位。所以,称郑毓秀为“民国第一女杀手”丝毫不为过。 1954年,郑毓秀右臂得癌被切掉,她更加落魄迷茫,最后这个传奇女子悲惨地客死异乡。

民国第一女杀手 袁世凯良弼皆在刺杀名单中

暗杀袁世凯

在辛亥革命爆发后的一两个月,郑毓秀多次为革命党人秘密运送军火,传递情报。作为颇富传奇色彩的女性,郑毓秀曾两次参与了革命党人暗杀清廷要员的活动。

1912年1月,因听说满清皇帝不愿意退位是袁世凯支持的,京津同盟会决定刺杀袁世凯。这一刺杀计划由郑毓秀主要负责。

刺杀小组一行12人,选择的时间是1月16日的早晨,地点是袁世凯的马车每天按习惯从家中到元帅府必经的一段路上。1912年1月15日晚,各组已奔赴各自岗位。郑毓秀突然接到同盟会北京分会的紧急命令:放弃刺杀袁世凯,因为南北议和真正的阻力是来自良弼,并非袁世凯。

郑毓秀飞快地跑去约会地点通知放弃计划。她清醒地意识到,时间紧迫,倘若能够阻止这次行动,就会减少同志们的牺牲。可是为时已晚,刺杀行动已经开始。大街上惊慌的人群四处逃散,现场一片嘈杂混乱。为了掩护其他同志,郑毓秀掏出藏在衣袋里的手枪,向着天放了两枪,接着又朝袁世凯的马车开了一枪,没有想到子弹打中那匹上下跳跃的马,马匹当场倒下。当她再次举枪向袁世凯射击时,扳机却出现了问题,右拇指一块肌肉被夹在扳机上,鲜血染红了手掌。

这一痛,郑毓秀彻底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必须迅速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她忙将手枪抛在一边,把手藏在口袋里,并故意靠近警察,大声喊道:“岂有此理!那些无法无天的革命党,竟敢光天化日之下干出这种事情!”并迅速乘黄包车离开了现场,那些警察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位女子竟是刺杀袁世凯的主要负责人之一。

刺袁行动十几天后,郑毓秀又加入了行刺良弼的第二次暗杀行动。良弼是满人,他掌握着一定数量的军队,是宗社党的核心人物。他坚决反对清帝退位,是顽固守旧的人,成为革命党的死对头。郑毓秀等接到任务后,吸取了刺袁行动的教训,改变了行刺方法,决定派一人先接近良弼,然后近距离炸死他。担当刺杀任务的是革命党人彭家珍,其实彭家珍正与郑毓秀的姐姐处在热恋之中,生离死别,郑毓秀的姐姐伤心欲绝。郑毓秀也十分悲伤,但为了革命事业,仍然坚决支持彭家珍的行刺行动。由于郑毓秀等人的周密安排,刺杀良弼的行动终于成功。

民国第一女杀手 袁世凯良弼皆在刺杀名单中

1927年(民国16年)4月,郑毓秀任江苏省政务委员会委员,年末成为上海临时法院院长,但未就任。她还兼上海法政大学校长。同年8月,她和魏道明结婚。1928年,她任国民政府驻欧特使,特别负责中国和法国的双边友好事务。同年中归国,11月任立法院立法委员。其间她任民法编纂委员,在起草民法草案时特别提出增加多条女性权利保护条文。图为1943年2月华盛顿,驻美大使魏道明夫人郑毓秀与访美中国代表团团长熊式辉在酒会上。

晩年,郑毓秀患癌症。1959年12月16日,郑毓秀在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市去世。享年68岁。

脱离波谲云诡的政治中心后,郑毓秀夫妇曾一度困顿迷茫。为求安身立命,他们前往距离中国万里之遥的巴西,从事商业活动。但由于经营不善,外加人脉生疏,郑毓秀夫妇在巴西逗留数年后又复返美国,过着旅居生活。此刻的郑氏夫妇,欲返中国大陆不能,想回台湾,蒋介石却“缓发”他们的通行证。漂泊异乡的郑毓秀,痛感英雄落魄而无用武之地,只好终日聚集朋友搓麻将、叙故旧、忆往昔,消磨时日。

1954年,郑毓秀左臂被发现癌变症状,被迫切除左臂,这对一世英名的郑毓秀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客居他乡倍感落寞的郑毓秀,晚年疾病缠身,度日如年,于1959年12月16日病逝于美国洛杉矶,终年68岁。

(综合新华网、《中国青年报》) 

附录:

郑毓秀(1891-1959),是民国时期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出色的革命家和女权运动的倡导者。出生于广东广州府新安县西乡乡屋下村(今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乐群村)一个封建官吏家庭。祖父郑姚为香港富甲一方的地产商人。父亲是当朝户部官吏郑文治,家境富裕。

郑毓秀自幼性格叛逆,不愿裹足,15岁就加入了同盟会,成为这个反政府组织的一员猛将。参与清末民初的多次暗杀事件,1910年刺杀载沣,1912年暗杀袁世凯,虽然未遂;不久,她又组织了敢死队员,最终革命党彭家珍舍生炸死清朝重臣良弼。1919年的”巴黎和会”上,郑毓秀成功阻止陆征祥在和约上签字,使中国政府保留了收回山东的权利。1924年,郑毓秀取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博士,第一位女性律师,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第一位参与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的女性,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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