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灭亡后,民国为什么要帮助清朝还外债呢?
在清朝1636年-1912年,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总共有十位帝王,享国276年!中国民国是在1912-1949年,也是亚洲史上第一个民主共和国,简称为民国!在辛亥革命爆发之后,革命党在南京建立了临时政府,各省的代表都推荐孙中山当临时总统!在1912年的时候民国建立,同时,1912年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势力主政中国,北洋政府分崩离析之后政局开始动荡不安!
而在清朝末期的时候,鸦片战争爆发,英国看中了这块肥肉,就是在这个时候各国列强随之而来,就是在这个时候清王朝和列强的账目一塌糊涂,而清王朝在破灭之后,这笔账目自然无人偿还了!那么,为何在民国政府成立之后,又心甘情愿的全部接下了账单呢?为什么非要替清朝来偿还这笔债务?
其实这其中的原因也是非常的简单,落后就要挨打,在清朝末期,随着列强的侵袭,清朝政府早就只剩下一个躯壳,任人摆布!而清朝灭亡之后,民国政府成立,但各国列强也起到了不同程度的作用,但对于外国列强而言,民国政府在他们面前没有话语权!而且,想要获得列强的支持自然也是要回报的,所以清朝的那些赔款,债务等等,自然而然的也就落在了民国政府的身上!
那么,这些赔款最后是怎么还完的呢?首先就是德国了,因为后来爆发世界大战,中国和德国是对立国,后来德国战败,因此,停止了索要赔款!第二次就是沙俄的十月革命,为了得到中国的支持,也是停止了索要赔款!之后的几年时间里,美国和英国也是相继取消了索要赔款!但只有日本一直在索要,这种情况也是一直持续到了侵华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