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大忌:与民争利等于自取灭亡
盛宣怀是晚清重臣李鸿章的“钱袋子”,他开创了中国经济史上的多项第一,被称为中国早期现代化之父。他辛劳一生建立起庞大的国营垄断集团,但却被《清史稿》称为“误国首恶”,要承担清朝覆灭的责任。
一个帝国的覆灭,更多人看到的是政治家和军人挥斥方遒,但当我们深入历史细节,会惊人地发现存活了200多年的清帝国竟然会在一场铁路国有化中瞬间崩盘。
1911年1月,盛宣怀被任命为邮传部尚书。这时候,立宪运动搁浅,社会矛盾极端激化,革命党人四处暴动,各省军阀心怀鬼胎,大清帝国宛若一个一触即发的火药桶。历史的讽刺是,点燃这个火药桶的人,居然就是过去40年间一直为朝廷打造实业基石、期望以此名垂后世的盛宣怀。
盛宣怀被任命为邮传部尚书掌管帝国的经济命脉
其事发端起于铁路之争,这跟盛宣怀历来的国有化理念密切相关。
甲午之后,大兴铁路渐成热潮,“要想富,先修路”是官民共识。朝廷将之当成国策,民间看到巨大利益,国际资本也不甘失去机会。于是,它成了各方争夺和博弈的最大热点。
盛宣怀坚定地认为,铁路必须国有化。他的逻辑是,铁路既然是事关国家命脉的经济事业,而且有如此丰厚的利益,则自然应该由国家来垄断经营。
所以,在过去的七年里,他一直不遗余力地修筑铁路,同时密切关注各条铁路的权益动向。在投资理念上,他的想法是:如果国家有钱,就坚决国营投入;如果没有钱,就只好引进外来资金,但宁可借款也不出让股份;如果借款,宁借外债,不信内资。
1897年,英国公司提出修建从广州到汉口的粤汉铁路,盛宣怀认为这条铁路线至关重要。然而,他又实在拿不出钱来,于是,他提议向美国财团借款兴建,由他领导的中国铁路总公司“总其纲领”(最早的国有融资平台)。
在他的主持下,清政府与美国合兴公司草签《粤汉铁路借款合同》,借款400万英镑,年息五厘九,铁路财产作保,借款期限30年。1899年,合兴公司代表来中国议立正约,并提出在韶州、衡州、郴州等处开矿,引起鄂、湘、粤三省地方不满。美国驻华公使康格出面干涉,扬言粤汉铁路“美国必办,断不能让他人”,于是在1900年7月,盛宣怀与之再签《粤汉铁路借款续约》,续约将借款金额增至4000万美元。
盛宣怀的这一决策,被民间资本视为“出卖国家利益”,他则至死不予认同。在修筑京汉、沪宁等干线铁路时,他一再尝试的办法就是向比利时、美国及英国等国际财团大举外债,他的思路是:先靠外债把铁路尽快建设起来,然后逐笔还债,30年后,铁路的所有权就全部归于国有了。
可是,现实并不如他设想的那样推进,粤汉线工程命运多舛,其后数年风波不断,随着国内民族主义情绪大涨,要求收回路权的声音不绝于耳。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在铁路事务上产生尖锐的矛盾,盛宣怀的国营垄断理念遭到强大的挑战。
1903年,四川总督锡良倡议不借外债,靠民间资本建造川汉铁路,一时应者如云。11月,朝廷由商部颁布《铁路简明章程》,准许各省自集股本建造铁路干线或支线,设立铁路公司。
各省官商纷纷向民间借资
1905年7月,张之洞在武昌召集三省绅商会议,决议向美国合兴公司收回粤汉铁路的修筑权,粤、湘、鄂“各筹各款,各修各路”,美方提出高额的转让价码,张香帅指示“但期公司归我,浮价不必计较”,最终以675万美元赎回。此后,全国很快掀起了铁路商营的热潮,从1904到1907年间,各省先后成立18家铁路公司,其中,13家商办,4家官商合办或官督商办,1家官办。
在中国百年企业史上,能源产业(煤铁矿及后来的电力、石油)和资源性产业(铁路、银行以及后来的航空、电讯业)一直是利益最为集中的领域,对其的争夺及利益配置构成了国家经济政策的所有标志,这一特征在晚清已经呈现得十分清晰。
自洋务运动以后,国际公司最早投入到这些领域,国营资本紧随其后,民间资本则因散弱且政策不明而作为颇小。一直到1904年以后,随着《公司律》等法令的颁布,企业运作及股本权利有了相对的明确界定,特别是股份公司制度的出现,民间资本开始大胆进入能源和资源性产业。
《钦定大清商律》的颁布让民间资本开始抬头
在湖北、湖南、四川等省份出现全民入资办铁路的热潮,甚至出现了“倡优乞丐亦相率入股”的壮观景象。
但是在这一阶段,铁路是民办还是官办,是用民间资本还是借外国资本,已经成了一个敏感的政治问题和民族感情问题,黑白对立,到了难以调和的地步。
1909年,张之洞修筑湖广铁路,在盛宣怀的游说下,他一改四年前支持民间资本建铁路的立场,以商股筹集不易为由,与德、英、法三国银行团签订了《湖广铁路借款合同》,借款550万英镑。此事公开后,当即激起大规模的反抗浪潮,英名一世的张之洞竟在此次风潮中“心焦难堪,呕血而死”。
湖北当时掀起了大规模的反抗浪潮
跟张之洞的摇摆相比,盛宣怀则一力坚持铁路国有化。正是在这个问题上的不妥协,导致了民间的企业家集团与朝廷的彻底决裂。
1911年5月,就在当上邮传部尚书不久,盛宣怀上奏要求将已经民营化的粤汉、川汉铁路收回国营,朝廷准奏,并委派曾当过直隶总督的洋务派满人大臣端方督办此事。盛宣怀则与英、德、法、美四国紧密洽谈借款事宜。
后世视之,盛宣怀在铁路事宜上,除了国有理念与民间有重大分歧之外,还犯了两个严重的错误。
一是,缺乏与民营资本的坦诚沟通。他以多年的政商经验认为,在朝廷的威权之下,民间资本从来都是“软柿子”,招之即来,挥之则去。
二是,在股权回收上,明显欺凌民股。根据他公布的方案,政府只还给民间股东六成现银,另四成是无息股票,也就是说,投资人不但没有任何的投资收益,还承担了四成的损失风险。于是,“路权回收令”颁布后,各省商民群起反抗。
四川的保路运动风起云涌
1911年5月14日,长沙举行万人群众集会,接着长沙至株洲的万余铁路工人上街示威,并号召商人罢市,学生罢课,拒交租税以示抗议。紧接者,四川组织保路同志会,推举立宪党人蒲殿俊、罗纶为正副会长,宣誓“拼死破约保路”,参加者数以10万计,盛宣怀已俨然成川民公敌。
9月7日,四川总督赵尔丰逮捕罗纶、蒲殿俊等人,枪杀数百请愿群众,下令解散保路同志会。被激怒的四川民众将各处电线捣毁,沿途设卡,断绝官府来往文书。民变骤生,清朝廷紧急抽调湖北新军驰援四川,导致武汉空虚。
10月10日,在同盟会的策动下,数百新军发动起义,星火顿时燎原,这就是推翻了千年帝王统治的辛亥革命。
“意外”酿祸后,朝廷宣布革去盛宣怀所有职务,“永不叙用”,他惶惶然登上德国货轮,逃往日本神户。《清史稿》最后给出的结论是:“宣怀侵权违法,罔上欺君,涂附政策,酿成祸乱,实为误国首恶。”
盛宣怀晚年一直顶着“误国首恶”的帽子,躲在上海,“故园独处,书画自娱”。
“误国首恶”四个字道出了历史的无奈与残酷。在任何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中,国有资本的自我瓦解是一个共同的途径,至今没有例外。以史为镜,后世人当惕然自醒:国之大忌,切不可与民争利——那是一条自取灭亡之道。(原文/吴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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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啊你会没朋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