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办教育是认真的,小学老师比县长工资高
提起教师的待遇,也许很多一线教师可能会大倒苦水,抱怨自己工资低。
网上曾爆出上海某大学教授“月薪一万五,到手才八千”的消息,一度引发了轩然大波。
有人也许会说,这工资已经不算低了。但这八千块钱在上海真不算什么,买房子估计连半平都买不到。
很多网友开玩笑说,如果这位教授生在民国,房子早就买了好几套,可能睡觉都会笑醒。
原因就是民国时期教师的待遇非常好,特别是大学教授,待遇好的简直冒泡。
那么民国时期教师的待遇有多高?
民国时期国立小学教师月工资大约为40元,而当时一个熟练工人的工资大概在15元左右,一线警察一个月的工资为7-8元,即使县长的工资也不过20元上下。
当时教师的工资竟是县长工资的两倍!可以想象,当时小学老师的待遇有多好。
民国时期中学教师的工资比小学教师还要高一些。中学老师的待遇一般比小学老师高一半。
当时大城市一般公私中学老师的月薪约为一百几十元,高初中都能教的教员,尤其是国语(语文)、英语、数学教员,月薪在200元以上。
虽然其他地区的待遇相对差一些,但待遇也高得令人艳羡。
1934年,季羡林从清华毕业,在济南教中学国文,月薪是160块银元。
所以如果你能在当时当个中学老师,你可以说是衣食无忧,比小地主生活的都滋润。
至于大学教师,特别是一些知名的教授,那待遇就更不用说了。
大学教授一般可以拿到100-600大洋不等的月薪。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大学教员资格条例》规定:大学教员的月薪,教授为600-400银元,与国民政府部长基本持平,副教授为400-260银元,讲师为260-160银元,助教为160-100银元。
1932年,闻一多在清华任教,一个月340块大洋。到了1934年,闻一多又分到一套豪华寓所,大大小小的房间竟然有14间,电灯电话更是一应俱全。
即使当时的很多当红影星,其收入也远远比不上那些大学教授。当时的超一流明星周旋,她的收入为每月200块银元,仅仅是很多教授的一半左右。
鲁迅在北京买了一套500平的四合院,不过花了他两个多月的工资收入。可以想象,当时大学教授的待遇有多好。
为获得更优裕的收入,有些大学教师过上了”跑街式生活”(在不同的学校兼职讲课)大有人在。政府对此为”特殊情形式”的有条件认可,大学则为”商请校长式”的许可,二者对大学教师”跑街式生活”呈现有条件禁止态度。
大学教师”跑街式生活”苦且累,常需要长途跋涉,多校奔波。但是按时支薪又使得大学教师可维持较高生活水准,且此项收入较之中小学教师收入更高。当然,大学教师的”跑街式生活”,可以利于不同大学教师学术交流,更新他校学生思维,其弊端则在于教学时间,教学效果等难以保障,大学教师教学和学术难以平衡等。
此外,一所大学师资不足同样容易聘请兼课教师。如东吴大学法律系因我国法律专业师资缺乏而聘请律师等兼课。有研究者认为,大学应该处理好兼课和”跑街”的矛盾,适当的知名大学教师兼课裨益于学术,校际间交流,四处拉钟点以谋取经济收入则要严格禁绝,应成立如兼课稽查委员会等调查兼课情形等,使兼课在合理范围和时间内进行。像鲁迅曾经是跑街一族,应属于此类情况。
参考资料:《民国教师的情怀》、《民国时期教师生活待遇研究的回顾与反思》
附录:一块大洋相当于现在多少钱?
简单说,民国初期一块大洋在上海相当于现在150元左右人民币的购买力,一银元大概可兑换200~300铜钱,约等于150个鸡蛋、8斤猪肉。
上海,普通的苦力一个月只能得到几块钱的收益,工厂职工每月则可以获得15到40不等的收入,诸如工程师、中学教员、医生、记者、律师、京剧演员之类,可以得到月入100~200的收入,大学教授一个月便是300元左右的收入。
倘若每月的收入在20大洋左右,那可以在上海养活一个5口之家。
1911-1919年米价恒定为每旧石(178斤)6银圆,也就是每斤米3.4分钱;1银圆可以买30斤上等大米;猪肉每斤平均1角2分-1角3分钱,1银圆可以买8斤猪肉;棉布每市尺1角钱,1银圆可以买10尺棉布;白糖每斤6分钱,植物油每斤7-9分钱;食盐每斤1-2分钱。……这时期“一块钱”大约折合今人民币40-50元。
1920-1925年上海大米平均为每市石9.5银圆,1市石=160市斤,也就是每斤大米5分多钱,1银圆可以买18斤大米;猪肉每斤平均1角4分-1角5分钱,1银圆可以买7斤猪肉;棉布每市尺大约1角2分-1角4分钱,1银圆可以买8尺棉布;白糖每斤1角钱,植物油每斤1角5分钱,食盐每斤2-3分钱。……这时期“一块钱”大约折合今人民币35—40元左右。
1926-1936年上海大米平均为每市石10.2银圆,也就是每市斤大米6分多钱;或者说,1银圆可以买16斤大米;猪肉每斤大约2角-2角3分钱,1银圆可以买4-5斤猪肉;棉布每市尺大约1角5分-1角8分钱,1银圆可以买6尺棉布;白糖每斤1角5分钱,植物油每斤2角钱,食盐每斤3-5分钱。……这时期“一块钱”大约折合今人民币30—35元左右。
当时上海的物价比北京(1928年以后称为北平)高出大约10-20%,一般说来,南方的物价比北方高些,城市的物价更比乡镇要高得多。
30年代在北平,一块银圆(大洋)可以请一顿“涮羊肉”;在上海,一块银圆(洋钿)可以请两客西菜套餐。要逛公园,一块银圆可以买20张门票;要看演出(戏剧或电影)一块银圆可以买10张入场券。至于精神食粮,一份报纸零售3分,一块银圆可以订阅整月的报纸;一部《呐喊》售价7角,一块银圆可以买一本比较厚的书,或者两本比较薄的书。